調整例假日、輪班間隔 勞動部:非所有行業適用
《勞動基準法》最新條文修正將引入四大彈性,特別是可調整例假日、調整輪班間隔等,引發外界疑慮。勞動部再次強調,未來只有被公告指定的行業,在特殊期間可以適用,不是所有行業、任何時段都可以調整。
這些被指定行業必須透過中央主管機關盤點後,由勞動部公告,舉例來說,衛福部目前已確認醫護人員、兒童社福人員等,未來都不會適用調整輪班間隔的彈性,未來這些行業的勞工,輪班間隔時間爲11小時,而非例外的8小時。
勞動部解釋,勞動部有關輪班換班間距部分,仍以11小時爲主,非輪班制勞工不適用、輪班制勞工的僱主也不可以擅自更改,未來只會允許因「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且經過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商請勞動部公告後,纔可以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而且僱主要實施前還須召開勞資會議、並向勞工局核備。
外界質疑,修法將輪班間隔,經勞資協商最短8小時,再加上換班的兩班次,造成全天工時超過12小時,仍會造成勞工休息不足。勞動部鄭重澄清,勞工一日正常工時加上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僱主如使勞工超時加班,已屬違法行爲,最高得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爲求慎重,行政院上週召集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針對轄下各行業的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進行盤點,勞動部強調,未來依照法定程序覈實審認是否確有工作特性或特殊原因的例外需求,並會附加實施條件或期限,就算是例外行業也不會全年都適用。
據瞭解,衛福部已無提出任何需求,而交通部轄下的國道客運業,因年節、連續假日、特殊活動時,有服務公衆的需求,因此提出討論,但目前仍在討論及盤點中,也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