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固股權交易 經部:依法須課稅

▲頂新集團出售臺北101股權。(圖/記者陳睿中攝)

記者林信男/臺北報導

據傳頂新集團旗下頂固開發,將透過公司英屬維京羣島商Golden Shine進行股權移轉,把5.34%的臺北101股權,賣給IOI集團,由於買賣雙方皆非我國法人,因此不須繳交財產交易所得稅。不過經濟部8日明確表示,依法課稅,「這部分不會完全不用課稅」。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指出,有關頂新集團將臺北101股權,轉讓給馬來西亞商IOI集團一案,投審會目前尚未接到申請,但已請陸委會外交部國安局單位,查覈IOI集團是否具有陸資背景,如具陸資背景,將不予覈准

對於頂固開發轉讓股權不用被課稅的說法,張銘斌迴應,頂固是依照公司法設立的國內公司,因此適用證券交易法,待財政部收到相關資料後,就可依照證券交易法、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認定哪一部分要課稅,哪一部分不用課稅,這部分不會完全不用課稅。」

張銘斌說,根據外國人投資條例第7條規定,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法律禁止投資的事業,都禁止外國人投資。

張銘斌說明,待頂新與IOI提出申請後,投審會將依據外國人投資條例與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等相關規定,會同財政部、金管會內政部中央銀行等單位,依法審議,嚴格把關,投審會共有20個委員,只要其中1人不同意,就會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