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守中喊選舉無效! 回顧12年前藍營對陳菊提「當選無效」結局

記者林妍君/綜合報導

柯文哲在2018臺北市長選舉中以3254票險勝丁守中連夜前往臺北地院提出選舉無效之訴,但其實這並不是直轄市長選舉第一次有候選人提起選舉無效之訴,早在2006年與陳菊角逐高雄市長寶座國民黨候選人黃俊英,也因「走路工」事件向陳菊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丁守中前往地方法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時間回到2006年,當時高雄市還未縣市合併,民進黨派出陳菊披上戰袍競選高雄市長,而國民黨則是由2002年以3萬票落敗給謝長廷的黃俊英再出徵。選戰期間,黃俊英秉持着韓國瑜相同的理念,堅持要乾淨選舉、拒絕攻擊對手,一度與陳菊戰成五五波,甚至在投票倒數前10天民調領先對手,眼看着就快要成功逆轉選情,卻在選前之夜、投票前幾個小時爆發了「走路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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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9日凌晨,陳菊突然召開「黃俊英賄選抓到了」緊急記者會,由5名證人出面指控黃俊英陣營造勢晚會後於遊覽車內發放「走路工工資」,公然買票賄選,還當場播出由「青年團」以針孔蒐證拍下的畫面佐證

走路工事件爆發後,高雄市民一片譁然,最後民調保持穩定領先的黃俊英以1014票的細微差距敗給了陳菊,錯失市長寶座。黃俊英不服,分別提起選舉無效、當選無效等2訴訟

▲黃俊英於2014年罹患肺腺癌逝世,享壽73歲。(圖/東森新聞

在選舉無效之訴部分一審勝訴,不過二審時驗票結果仍是陳菊贏1171票,且未查出選委會辦理選務違法,因此翻盤改判陳菊當選有效確定。

至於當選無效部分,一審合議庭認定陳菊競選團隊在投票前幾小時的《選罷法》禁止期間,以「黃俊英賄選抓到了!」舉行記者會,指控黃俊英發放走路工賄選,讓他沒有辯證與澄清機會,事後證明事實不相符,陳菊競選團隊顯已違反《選罷法》,因此判決當選無效。

全案上訴高雄高分院後翻盤,二審合議庭認爲,記者會雖然有損害到黃俊英名譽的嫌疑,但不屬於指類似強暴、脅迫的手段的「其他非法方法」,因此不能追究當選無效之責,改判陳菊當選有效確定。

▲柯文哲對於丁守中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表示尊重。(圖/記者湯興漢攝)

如今丁守中認爲,這次選舉中選會放水,投開票過程疑點重重,「在千分之3範圍內,柯文哲根本還沒有當選。這是確保臺灣民主政治問題,這是爲我們57萬支持丁守中的這些人,我們來爭取公道正義的問題,這是臺灣民主選舉重大的違法事實、重大的危機,我們一定要訴求法院來解決。」他提出選舉無效之訴,至於到底會不會翻盤,都是各界所關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