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酒駕警方遭疑幫開「方便門」雄檢:員警無違失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先前發生桃色風波,又在14日8時許傳出酒駕肇事,撞傷一名機車騎士,經過警方酒測,確認丁允恭酒測值達0.23,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先前發生桃色風波,又在14日8時許傳出酒駕肇事,撞傷一名機車騎士,經過警方酒測,確認丁允恭酒測值達0.23,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偵訊,丁在10時許被「函送」,但酒駕肇事沒被「移送」,遭質疑警方開「方便門」,高雄地檢署表示,酒測值0.15到0.24之間的酒駕肇事駕駛,可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若測試合格,可另行函送,員警處理此案並無違失。

據瞭解,根據警政署規定,酒測值達0.15以上、未滿0.24,到場員警應依刑法185-3條規定進行「測試觀察記錄表」,測試內容包括直線來回走、金雞獨立、畫同心圓等等,依此作爲客觀判斷的依據,若酒駕者無法通過測試,則隨案移送,若通過測試,則改函送。

高雄地檢署指出,依警方內部作業準則,行爲人酒後肇事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未滿每公升0.25毫克者,應依規定製作「刑法第185條之3第一項第二款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以作爲客觀判定依據,如果測試不合格,隨案解送,若合格通過測試,可另行函送,所以丁允恭酒駕事件員警處理均依照上述原則並無違失,且經檢視各分局先前偵辦相類似的酒駕案件,也均爲相同處置,並無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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