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自家餐點「惡意棄單」詐取熊貓補償挨告 炸物店判決出爐

宜蘭縣李姓男子詐取外送平臺餐點費用,宜蘭地檢處作出緩起訴處分。(示意圖/shutterstock)

宜蘭縣李姓男子在羅東鎮經營一家炸物店,並與外送平臺合作簽約,但他利用消費者未取餐、外送平臺會贈與餐費補償店家的機制,用自己與母親的手機訂購自家炸物店等13家業者的餐點,高達63筆、6.7萬元的爭議訂單,讓外送平臺認爲有詐欺餐點費用嫌疑,李男最後向外送平臺支付4.9萬元損失,獲檢方緩起訴處分。

李姓男子所加盟經營的炸物店,與外送平臺foodpanda合作簽約,當消費者選擇現金付款,可是外送員連繫不上消費者,無法取得貨款時,該筆餐點費用由外送平臺以贈與餐費方式補償店家。

前年8月到去年3月間,李男用自己與母親的門號註冊外送平臺店員,以選擇貨到付款方式,訂購自家炸物店等13家餐廳的餐點,但外送員送餐時,不是聯繫不上,就是地址錯誤,共計產生63筆爭議訂單,訂單總金額達6.7萬餘元。

外送平臺檢視爭議訂單時,發現部分訂單的註冊電話,就是李男經營的炸物店聯絡電話,並比對出63筆爭議訂單,顯然不是合理的棄單數量,因此認爲李男有詐欺餐點費用嫌疑,委由法務報警。

宜蘭地檢署偵查時,李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考量李男一時失慮且無前科、犯罪情節尚屬輕微,以及犯後坦承犯行、與外送平臺業者達成和解,檢方緩起訴處分,李男必須在臉書社團中,公開緩起訴處分書並提醒切勿以身試法,刊登滿1個月後才能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