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煤飆漲超電企盈虧平衡線 緩解煤電矛盾長協能出多少力?
(原標題:動力煤飆漲超電企盈虧平衡線 緩解煤電矛盾長協能出多少力?)
摘要: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召集十家電力企業召開座談會,研究當前煤炭供需形勢,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穩價工作,有關煤炭價格限價,庫存及進口煤鬆綁等信息傳出。早在2018年,也曾出現過煤價進擊,電力企業虧損“哭窮”,國家發改委也出手限價的情況。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於玉金 北京報道
煤價大漲再次令電力企業吃不消。
12月12日,國家發改委召集十家電力企業召開座談會,研究當前煤炭供需形勢,做好今冬明春煤炭保供穩價工作,有關煤炭價格限價,庫存及進口煤鬆綁等信息傳出。早在2018年,也曾出現過煤價進擊,電力企業虧損“哭窮”,國家發改委也出手限價的情況。
多年以來,煤電之間的矛盾一直沒有得到根治,煤電長協成爲平抑煤價的常用殺手鐗,在更早的12月上旬,國家發改委印發文件要求早籤、多籤、籤實、籤長煤炭長協,要進一步提高長協簽訂比例。
不過,煤電長協也並非十全十美的方法。有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煤電長協會有平抑煤價的作用,但調節的靈活性不足,如果將煤炭更多的簽訂長協,而市場現貨可交易量越來越少,在極端情況下還會起到助漲助跌的作用。”
限價640元/噸?
在此次國家發改委召開會議後,關於煤炭限價640元/噸市場傳聞甚囂塵上。
據記者瞭解,根據國家發改委、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中國鋼鐵工業協會2016年底聯合簽署的《關於平抑煤炭市場價格異常波動的備忘錄》,2016年到2020年期內,建立價格異常波動預警機制。
上述機制將動力煤價格具體劃分爲三種情況,以2017年價格爲例,綠色區間爲正常,煤價位於500元-570元/噸;藍色區間爲輕度上漲或下跌,煤價位於570元-600元/噸或470元-500元/噸;紅色區間爲異常上漲或下跌,煤價在600元/噸以上或470元/噸以下。
對於爲何會傳出限煤價在640元/噸?易煤資訊研究院總監張飛龍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場有關於動力煤價格限價640元/噸的傳聞,但是具體細節並未得到證實,630元/噸—650元/噸正好是電廠的盈虧平衡線附近,因此限價640元/噸也具有一定的可信度。
而上述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則表示,“煤炭限價640元/噸有誤讀,國家發改委僅是摸底電力企業的情況與訴求,而640元/噸剛好是目前電力企業的盈虧平衡線,國家發改委並沒有在會議上要求煤炭價格不能超過640元/噸。”
“目前港口煤成交價在780元/噸-800元/噸的水平,如果限價至640元/噸,意味着煤炭每噸立即下滑150元/噸左右,這會導致惜售的情況出現。”上述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還表示,在2018年,由於氣溫驟降,交通運輸受阻,彼時港口煤炭價格上漲至770元/噸,國家發改委要求賣方出售煤炭價格不超過每噸750元,也僅是限價20元/噸,2018年2月限價與如今情況也不同,2月臨近春節,春節是全年用煤最淡時期,因此令“限價”顯出了威力。
電廠進口煤採購鬆綁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發佈12月14日發佈的中國電煤採購價格指數(CECI)顯示,本期(2020.12.03-2020.12.11)CECI沿海指數5500大卡、5000大卡現貨成交價分別爲654元/噸、588元/噸,分別比上期上漲20元/噸、11元/噸;綜合價分別爲609元/噸、551元/噸,分別比上期上漲12元/噸、8元/噸。截至12月10日,5500大卡、5000大卡離岸樣本月度平均價格爲621.97元/噸和552.57元/噸,分別比11月上漲19.32元/噸和17.08元/。
與此同時,曹妃甸港電煤現貨價格高位繼續大幅上漲。12月11日,CECI曹妃甸指數5500大卡、5000大卡和4500大卡價格分別爲660元/噸、611元/噸、537元/噸,分別比12月04日上漲17元/噸、28元/噸和24元/噸,創5月22號以來單週最大漲幅。
時間進入11月,動力煤價格開始高歌猛進,颳起“黑色風暴”。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從2020年第43周(10月28日至11月3日)開始上漲,在過去6周,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累計上漲15元/噸。
此前行業人士告訴記者,近來煤炭價格猛漲,與供給端存在缺口不無相關。“從供給方面看,內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敗,對產量有一定影響,與此同時,臨近年底,煤礦都以保安全爲主,因此在瞭解國內煤炭價格上漲,供應緊張時,礦企也不會加大馬力去生產,以上種種導致國內產量沒有全部釋放;而從進口看,因疫情關係,蒙古國通關量減少,此外,中國從澳大利亞的煤炭進口量也暴跌,國內國外兩方面因素都導致中國煤炭市場供應處於難以放量的情況。”
而在上述國家發改委召開的會議後,傳出電廠進口煤(除澳洲)採購全面放開,不得限制通關。
張飛龍認爲,“進口煤放鬆方面,如果能有效通關、加速通關肯定是能改善目前短期供應的邊際情況,但具體還要看落地情況。”
上述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也告訴《華夏時報》記者,“部分港口目前確實收到加快通關速度的通知,放開煤炭進口僅是填補供不應求的一定缺口,因此只能放緩煤炭價格上漲的進度,但並不會令煤炭價格掉頭下跌。”
12月14日,國家能源局發佈11月全社會用電量等數據,11月,全社會用電量646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4%。
“用電量高意味着中國經濟恢復快,而目前也並非全年用煤高峰期,下游用煤需求仍在爬坡過程中,通常在12月底纔是電煤日耗最高峰,因此,目前煤炭價格易漲難跌。”上述資深煤炭行業分析師分析。
長協穩價
煤電矛盾由來已久,此輪矛盾可以從8年開始回溯。2012國內煤炭產能過剩,當年下半年煤炭價格腰斬,從最高的800多元/噸降至400元/噸,對於電企而言,煤炭成本降低,經營狀況接連3年保持增長,2015年發電集團紛紛創下2002年以來歷史最佳業績。而這種情況在2016年出現反轉。隨着煤炭去產能步入深水,煤炭產量得到有效控制,煤炭開始出現供不應求,煤價觸底後反彈,發電企業用煤成本大幅上升。
煤電長協因靈活性被視爲緩解矛盾的良藥,煤電長協鎖定的時間也在逐步加長,從2017年的中長期合同簽訂的時間週期僅爲1年到2018年將中長期合同週期鎖定爲3年,再到後來的5年煤電長協。
原中電聯行業發展與環境資源部副主任薛靜曾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把合同週期延長,對穩定煤價,避免煤價大幅波動有重要影響。”“至少避免煤價3年內再出現大幅漲價的情況,可以保障電力企業效益,與此同時,如果煤炭需求減弱,也抑制了煤價下行空間,等於是電力企業保護煤炭企業,所以是雙刃劍,是煤電互保的體現。”薛靜還表示。
在12月上旬,國家發改委印發文件要求早籤、多籤、籤實、籤長煤炭長協。文件指出,鼓勵供需雙方建立長期穩定戰略合作關係,簽訂3-5年有明確價格機制的中長期合同,規模以上企業的3年及以上合同簽訂量原則上不低於年度中長期合同總量的30%。
與此同時,國家發改委進一步提高中長期合同簽訂比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的80%以上,2019年以來核增產能煤礦核增部分簽訂比例應達到90%以上,規模以上電力企業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年度煤炭使用量的75%,使用進口煤的電廠,國內煤炭使用量的80%要簽訂中長期合同,規模以上煤炭和電力企業2021年簽訂的供需雙方、產運需三方中長期合同數量均應不少於上年。
張飛龍分析,鼓勵煤電供需雙方建立長期穩定戰略合作關係,簽訂3-5年有明確價格機制的中長期合同能夠將整體的供求結構相對穩定下來。
不過,張飛龍表示,目前煤炭行業供給側改革後,產業格局也發生了一些較爲明顯的變化。“比如煤炭供應端高度聚集在山西省、陝西省、內蒙古“三西”地區,地方政策對整個行業的影響還是比較大,今年內蒙古倒查20年,2019年神木礦難後陝西的安全檢查,都會導致階段性的煤炭供應偏緊;另外社會庫存的整體結構也存在一些問題,近幾年環保安檢之後,坑口地區“庫存”大幅下降,坑口的社會庫存體系是缺失的,導致煤炭價格容易劇烈波動。”張飛龍說。
責任編輯:於玉金 主編:寒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