凍漲電價全民歡迎 立院阻漲有理?學者:臺電破產、倒閉誰負責

電價審議委員會日前拍板電價將調漲,4月起新電價上路。記者潘俊宏/攝影

「漲電價是經濟部的委員會決定的,立法院不宜干涉。」學者曲兆祥受訪時指出,若臺電真因立法院決議不漲電價而倒閉,是立法院該負責還是行政部門?但前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受訪時直言,漲電價的過程充滿爭議,包括爲何現在才漲、錯誤的能源政策誰負責等,應用主決議的方式,讓電價漲幅的決議過程更公開透明。

國民黨團、民衆黨團近期於立法院提案凍漲電價,甚至提案修改電業法第49條,將電價漲跌交由立法院審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荒野協會等環團連署反對,認爲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更不應通過凍漲電價之提案,以避免圖利企業並讓全民買單。

漲電價行政要負責

對此,師大政研所教授曲兆祥受訪時表示,此案應迴歸到通案性原則,就是立法與行政部門的互動,行政部門做出政策決定,且需要擔負相關責任,他說,「民主政治是責任政治」,除非是內閣制國家,行政、立法一體的情況下,國會才需負起行政責任。

「但我國並非內閣制國家。」曲兆祥說,由於電價調漲是由電價審議委員會決定,其中也有經濟部與其他部會的代表,因此這是行政權的範圍,在我國立法權不便干涉。他指出,臺電已連年虧損,若因爲立法院做出凍漲電價的決議,讓臺電真的破產或倒閉,這時候要由誰負責呢?

但他也強調,立法院會做出這樣的決議,是因爲政府調漲電價的時機引發民衆反彈,去年選前不漲,等到蔡英文8年要下臺,賴清德快上臺前才漲,多少顯示政治考量。

預算主決議可監督

前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受訪時也直言,各界對於漲電價有疑慮,經濟部以能源成本大漲爲理由調漲電價,但看能源局的能源採購數據,成本卻是下降的,加上民進黨的錯誤能源政策,讓電價審議的專業性下降,而政府聲稱「交給專業決定」的說詞顯得像藉口,因爲經過許多檢驗看來,相關決定根本一點也不專業。

另外,李貴敏也說,立法院通過的一般決議並沒有法律效力,而是民意表態,因此若凍漲電價的決議通過,行政部門並沒有遵守的義務。她強調,只有「預算」的「主決議」纔有法定效力,因此她建議可以在預算上,對臺電的預算有更多要求,例如公式透明、決策標準等,讓外界可以對臺電漲價有監督依據。

此時不漲 更待何時?

學者認爲,雖然應該由行政部門決定是否漲價,但物價、房租都高漲,薪水卻沒漲的狀況下,民衆自然對漲電價怨聲載道,但如果等到準總統賴清德上任再漲,政治效應恐對民進黨更不利,加上過去錯誤的2025非核家園能源政策,漲電價的反彈纔會這麼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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