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幼兒在家 違法又賭命
南臺中家扶中心今年1到6月服務120戶兒保家庭,其中35個家庭有疏忽照顧的問題。(盧金足攝)
暑假將屆,許多家長可能因要上班,將6歲以下孩子獨留家中,讓孩子暴露於潛在危險中。南臺中家扶中心從今年1到6月服務的120戶兒保家庭中,就發現有35個家庭疏忽照顧,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將可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可罰3000至1.5萬元
南臺中家扶中心主任王金敦指出,「獨留」案件持續在兒童保護案例中增加,很多時候家長可能太有自信孩子能照顧好自己、能聽懂家長的指示,大人外出獨留孩子一人,但往往只需短短几分鐘,孩子的好奇心就可能讓他受傷,甚至引發嚴重意外。
例如小易的媽媽趁小易熟睡時到外面買午餐,小易起牀不哭不鬧,但開始玩起打火機,火苗引燃房內堆積的泡麪包裝,好在被隔壁房的鄰居發現,及時阻止火災發生。
家扶鼓勵踊躍通報
另一案例是,5歲寧寧的爸爸因工作關係,請小學二年級哥哥照顧寧寧,兄妹爲了玩耍,爬到牀櫃上往下跳,寧寧不慎受傷,手指骨折;阿翔的媽媽則是爲接讀小學的姊姊放學,開電視給阿翔看,結果阿翔在沒人看顧下觸碰熱水開飲機,燙傷大腿。
社工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其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爲照顧,僥倖心態就像把孩子生命放在賭盤上,不知道下一秒會怎樣。
王金敦提醒,法條雖明文規定6歲以下不可獨留,但即使是超過6歲的孩子,爲確保安全,避免發生墜樓、火警等危險,最好還是別獨留孩子在家。家扶推動兒童保護,鼓勵大家都是護童英雄,勇敢舉發、通報,提供孩子安全長大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