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強制關注”等自媒體亂象說“不!”

近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對“強制關注”等熱點問題作出具體規定,進一步明確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監管責任。專家表示,未來新規落地實施後,公衆賬號監管將更加嚴格。

“強制關注”涉嫌侵權

停車費結算、公共場所用WiFi、餐廳點菜埋單……如今,各類公衆號已經成爲人們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在所謂“自願”關注的背後,卻暗藏強制、強迫的邏輯。

“不關注就不能點餐,也不可以用餐廳提供的WiFi,更不能使用優惠券。”提起自己關注的各類公衆號,從事銷售工作的侯先生總有些“被迫”的無奈。他告訴記者,自己時常要陪同客戶光顧各類餐廳,然而不少商家近來都取消人工點單服務,要想點菜吃飯就得先關注公衆號。

在一次次掃碼關注中,侯先生微信公衆號訂閱列表也變得越來越長,每天更是收到數百條“根本不會點開”的推送消息。“起初覺得關注也無所謂,但現在幾乎每家都要求關注,總有一種被‘脅迫’的感覺。”

“不商量”的強制關注公衆號行爲是否存在侵權?江西省消保委秘書長辜志明認爲,在存在消費環節的前提下,“強制公衆號點菜”是一種“形式上自願、實質上強制”的交易行爲,此舉不但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還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明明有紙質菜單,爲什麼一定要關注公衆號纔可以點菜?有業內人士透露,商家強制消費者關注公衆號的首要目的是賺取用戶流量,之後便是通過快速“漲粉”、高互動量等線上營銷數據進行自我包裝,再通過品牌炒作、吸收資金等方式將流量轉化爲線下收益。

不僅如此,更有不法商家通過公衆號套取用戶微信頭像暱稱、地區和性別等信息,並將其用於精準推送廣告等以牟利,而詐騙、傳銷等違法行爲也可能接踵而來。

編造信息“利”字當頭

在“強行求關注”之外,依靠斷章取義、編造虛假信息來“搏眼球”“帶節奏”的公衆號是活躍在人們手機中的又一大“毒瘤”。

隨着各類社交媒體深入日常生活,自媒體公衆號成爲人們宅家獲取信息的重要來源,然而諸多公衆號蜂擁而至搶奪的熱點輿情時常上演“超級大反轉”,鬧出的笑話更是不勝枚舉。

今年5月,某自媒體公衆號發文稱“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一草原污染多年無人問津”,同時配發多組令人觸目驚心的航拍視頻和圖片,然而經環保部門實際調查顯示,相關視頻圖片是經過特殊處理僞造的。

無獨有偶,近期南京爆出某公司員工偷取外賣,本是因爲自己外賣被盜而產生報復心理,最終卻被一些公衆號抓住“考研大學生”“家中三姐妹輟學”等細節大做文章,杜撰出“寒門大學生因飢餓偷外賣被刑拘”的荒唐情節。

“‘腦補’、信息嫁接都是製造此類假消息慣用伎倆。”江蘇省公安廳網安總隊監控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部分自媒體公衆號以熱點新聞事實爲文章主幹,然後摻入各種信息細節誘導讀者“腦補”,甚至加入僞造的視圖資料予以佐證,虛實參半,讓人難辨真假

南京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院長鬍翼青認爲,自媒體公衆號“造謠生非”,歸根結底還是在於“利”字當頭。多數公衆號編造假消息並不在意可信度,重要的是誘導用戶點開鏈接,提升頁面廣告點擊率以獲取回扣。他希望相關部門能從自媒體公衆號盈利模式入手,對其推行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維護行業健康發展

新規“升級”加強監管

爲有效打擊公衆賬號運營中存在的種種亂象,促進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國家網信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展開修訂,並於近日公佈“修訂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相較原有規定,《徵求意見稿》全面“升級”,對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和生產運營者提出了更爲細緻的監管要求。針對公衆賬號平臺普遍存在的“強制關注”“連帶關注”等問題,《徵求意見稿》明確要求,在未經用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公衆賬號信息服務平臺不得強制用戶訂閱關注其他用戶公衆賬號,並對平臺方與公衆號生產運營者開展內容供給與賬號推廣合作進行規範,明確商業合作不得涉及虛假廣告、誇大宣傳等違法違規運營行爲。

《徵求意見稿》還對公衆賬號生產運營者提出10項具體規範,包括不得操縱利用多個平臺賬號批量發佈同質信息內容,生成虛假流量數據,製造虛假輿論熱點;不得編造虛假信息,引用或捏造不實信息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衆等。

業內人士指出,新規順利落地的關鍵在於各項規定得到嚴格執行。各級網信部門應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協作監管等工作機制,依法依規對違規賬號作出處置,引導公衆賬號沿着爲用戶提供便捷優質服務的路徑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