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調至50% 打炒房纔有感
行政院這回打炒房,不擬修正「囤房稅」,產學界意見分歧。圖爲施工中的建築物,與新聞無關。(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這回打炒房,不擬修正「囤房稅」,產學界意見分歧。屏東大學不動產經營學系副教授楊宗憲估算,就算囤房稅提高到10%,也不見得有效,依據有效稅率1%國際水準來看,囤房稅恐怕要調高到50%纔有效。
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講座教授張金鶚、臺北商業大學會計財稅研究所教授黃耀輝等認爲,囤房稅應與房地合一2.0一起修正,纔可使多屋者釋出空屋,房地合一稅2.0才能達到政策效果。
也有學者認爲應審慎研議,楊宗憲以在臺北市大安區屋齡30年的住宅大樓估算,依照大數據即時房價估算系統來看,該房總價爲2461萬元,2020年房屋現值49.7萬元,按自住稅率1.2%計算,房屋稅僅5964元。
若是3戶以上,非自住最高稅率3.6%來計算,該屋的房屋稅一年也只有1.79萬元;就算將房屋稅率調高到10%,一年要繳的房屋稅也僅爲4.97萬元。
「但是想想,擁有在大安區市價2000多萬元房屋的屋主,會因爲房屋稅多幾萬元而出售嗎?」楊宗憲認爲,且該房屋的地價稅僅2461元,在地價稅不調整、有效稅率國際水準1%計算,囤房稅至少要調高到50%才能發揮效果,應通盤檢討持有稅制,包含房屋稅、地價稅與其稅基一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