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屋稅是錯誤的政策

Jack Chen

政府爲了打房,即將推出囤屋稅, 「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的房屋稅率調升至3.6% ;而2戶以下的稅率則升至2.4% ;至於一般的自住房稅率,仍維持1.2%。張金鶚強調,此措施影響手中握有多房的投資客,對自住戶完全不受影響。」也許對自住戶不影響,但是對租戶卻不是這麼一回事。

臺北市房屋租賃比例將近1/4,租屋族羣絕大多數的所得都不高,如果某個家庭,所得落在後段班,買不起房只能租房住,他的房東持有超過3戶,都租人而非自住,政府對房東課3.6% 囤屋稅。你認爲這筆額外稅金是房東自己吸收,還是轉嫁給房客?或是政府認爲課了3.6% 囤屋稅後,房價會下修到連所得落在後段班的家庭都買得起?

對於炒作房價,靠低買高賣賺價差的短期房地產投資客,他們的獲利是用倍數成數來算,1~2% 的囤屋稅對這些投資客來說是不痛不癢,但對於長期持有,靠租金獲利的長期房地產投資人,增加這1~2% 的稅金,勢必轉嫁給租客,這1~2% 對租客而言卻將是一個龐大的數字

不是所有人都買得起或需要買房子,因此靠租金收益的長期房地產投資人有其存在的必要性,社會住宅政策也是爲了補足這類長期房產投資人的不足,假設因囤屋稅讓這一類的長期投資人減少了,那所有目前租房子的人勢必得要用買房子或用更高的租金,才能滿足居住的需求。

房用囤屋稅這樣的政策,不僅很可能無效,還很可能讓房屋租金更高,到時不只房價高,連房屋租金也一起墊高。房子是爲了滿足居住的需求,房價跟房租都是滿足居住需求的成本,不管住的人是買還是租,只要房子裡住了人,這間房子就滿足了居住的效用,因此空屋就是最大的浪費,政府的居住政策應該朝降低居住成本,

讓空屋的浪費減少,使房子閒置跟炒作房價的投資客,纔是政府該處理的對象

作者Jack Chen,臺北,電子業從業人員,目前任職於Advantech NCG。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