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曝出購房補貼懸空
又一地出現購房補貼兌現難。
日前有網友反映,2015年其在四川榮縣購買商品房,購房補貼政策200元/每平米,2019年12月辦理購房補貼申請,到現在過了6年了還未到賬。
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4月2日答覆稱,經該局工作人員調查覈實,近年來縣財政剛性支出逐年增大,財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財政資金按上級要求優先用於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因此導致購房財政補貼資金未能及時兌付。目前,縣財政局已制定全縣購房財政補貼分批兌付計劃,按照縣財政局制定的全縣購房財政補貼分批兌付計劃。以一個季度內申報補貼的購房戶爲一個批次。2019年第三批次已經兌付,2019年第四批次資金正在積極籌集,留言人的購房補貼屬於2019年第四批次。
3月30日,澎湃新聞報道了河南中牟、安徽舒城等地出現人才購房補貼兌現難的問題。
其中,中牟方面表示,因受經濟下行等因素影響該縣財政十分困難,目前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資金已納入2024年部門預算。財政部門協同相關單位正在積極籌措資金,待資金到位後,將對青年人才首次購房補貼資金分期分批優先撥付。
舒城方面表示,因目前財政資金壓力較大等客觀原因,舒城縣人才購房補貼發放進度較爲緩慢,目前已經按公示的先後順序發放至公示的第四批第75號。下步仍按照到位資金多少,以公示先後爲順序陸續發放,逐步兌現。因財政資金到位的不確定性,因此無法預測剩餘批次的發放時間。
就此,《南方日報》4月2日刊發評論文章稱,政策兌現不盡如人意,並不是一個新問題,如“未兌現人才引進待遇”“政策兌現緩慢”“企業或人才對政策的認可度不高”等消息屢見報端。這背後有多重原因,不難想見:一是政策支撐不足,所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歸根到底是要靠真金白銀的支撐和保障,一些中小城市資源少、基礎弱,因此政策出臺後或面臨不確定性較大;二是配套機制不夠,尤其是在“搶人大戰”中一些地區盲目攀比、“運動引才”,卻沒有建立起長期可持續的配套政策體系,難免後續乏力;三是政策本身欠妥,一些優惠政策“看起來很美”,可實際上存在照搬照用、“抄作業”的成分。如果一味放任,優惠政策就會變成空頭支票,或將出現人才失去信心、“得而復失”的情況。
該文認爲,從人才優惠政策,到優化生育政策,再到企業稅費補貼,政策的實施必然受到財政狀況影響,而其制定和出臺,也應該遵循同樣的邏輯,不能事後再搬“財政資金”背鍋。此類現象也折射出一些地方政策制定隨意性大,缺乏監督。優惠政策是衡量營商環境、發展環境的一個重要指標,小則關乎個人成長成才,大則關乎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政策既要應出盡出、盡力而爲,也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能爲了出臺而出臺,否則就會適得其反。
“齊魯壹點”評論文章也呼籲,出臺優惠政策得悠着點。
這篇文章提出,爲了吸引外來人才,匆忙出臺了相關優惠政策,公開承諾給人家發購房補貼。發了沒多少,就藉口財政困難跟申請者念起了“拖”字訣。原因種種,當地財政會面臨比較大的困難,這應該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爲什麼有關部門在出臺相關政策時沒有充分考慮到這一點?
“無論如何,出臺政策不能拿政府公信力當兒戲。公開做出的承諾,要千方百計去兌現;實在因爲某些困難,暫時無力兌現,要及時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說法。”該文建議,從這個角度看,中牟、舒城等地的當務之急有二:
一者,全力克服當地財政困難,儘快兌現對已購房外來人才的優惠承諾,把人才購房補貼發到他們手上。就算還要拖,也不能像現在這樣含糊其辭語焉不詳,要確定一個明確的期限。
二者,儘快修改或叫停難以執行的相關優惠政策,以免有更多的“後來者”因人才購房補貼難兌現而利益受損、心生怨懟。如果像河南中牟那樣,一面藉口當地財政困難,拖着人才購房補貼不發,一面煞有介事地做宣傳,以人才購房補貼“忽悠”外來人,那就太離譜了。
來源: 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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