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法規!退休高官變獨董 餘宛如掀35人「洗經歷」密招

▲邱正雄臨時記者會。(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永豐董事長邱正雄的適任性,在總統英文震怒之後,昨天緊急宣告請辭,成爲最短命的6天董事長;而卸任政府高官,是否能夠擔任獨董等職的議題再起。對此,民進黨立委餘宛如27日表示,公務人員基本上卸任後,不應該在過去受他監督單位任職,「不應該去私人機構擔任董事、監察總經理,但現在仍會有規避的狀況」。

永豐金弊案爆發之後,邱正雄緊急跳上火線,但他過去曾任財政部長、央行副總裁行政院院長職務,被外界認爲「門神」的色彩鮮明;這時候,金管會還不識大體,稱讚永豐找邱任董事長的動作,引起社會高度輿論,甚至惹火了蔡英文,在民進黨常會上痛罵角色混淆,造成國人誤解。

面對社會排山倒海的批評之後,邱正雄昨天火速請辭,但卸任官員是否適任獨董,再次成爲討論議題。對此,民進黨立委餘宛如接受《ETNEWS新聞雲》訪問時表示,依《公職人員服務法第14條之1》,公務人員離職後,三年內不可以做離職前5年相關的職務,「假設是監督單位,不可以有業務相關」。

不過,在金控方面常會出現規避的方法,餘宛如解釋,在金融金控這邊,常常會有人在離職前5年,跳到公股行庫,洗完之後就進入私人行庫,「私人銀行、金控是非常喜歡這羣人的,現在問題是怎麼去解決這一段,怎麼解決纔是合理的」。

▼民進黨立委餘宛如。(圖/記者徐政璿攝)

餘宛如坦言,金融周邊的單位大部分的主管都來自於財政部、金融單位,非常多人透過上述的方式跳到私營行庫去,「他們非常喜歡這些人來擔任獨董等,金融是高度監管的,法規復雜,跟政府打交道的眉角也多」。

餘宛如指出,卸任的人、公務人員基本上不應該在卸任後去受他監督的單位,「譬如說,交通部就不應該去相關產業農委會就不該去相關產業,不應該去私人機構擔任董事、監察或總經理」。

不過,餘宛如表示,現在很多人會規避,舉邱正雄的案例,他過去擔任過財政部長、央行副總裁的資歷,但是他是在行政院副院長職務卸任後,轉去永豐銀,「行政院副院長不直接監督永豐銀,變成說現在沒有辦法去規避這件事,沒有法去規避」。

餘宛如也提到,民進黨立委李俊俋過去就曾爆料,有多達35位擔任過財政部、金管會官員,利用漏洞轉任公股金融機構,再轉任民營金融機構,躲避公務員旋轉門條款,且其中竟然有25人是副局署長級以上。

根據資料顯示,其中就包括金管會前副主委張秀蓮,在2008年退職後轉任臺灣銀行董事長、金管會前副主委李紀珠,在2013年退職後擔任中華郵政董事長、臺灣金融控股公司兼臺灣銀行董事長,隨後轉任新光人壽等單位,以及金管會前副主委吳當傑在2013年退職後,擔任土地銀行董事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