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缺!退休高官轉財團法人 5人月薪破32萬超過院長
監院調查發現,許多高官退休後,被安排轉到財團法人任職,有些人支領的薪資甚至高達32萬餘元,比五院院長還高。監委認爲,行政院沒有建立健全的遴聘機制,導致酬庸爭議不斷、薪資待遇的標準也嚴重模糊,已在12日糾正行政院。
監察院指出,政府官員退休後轉任財團法人,支領月薪高於五院院長者共有5人,薪酬達到32萬多元:另外有15人高於五院副院長月薪,薪酬約21萬多元;高於各部會首長的也有6人,薪酬超過19萬元;另外有40人月薪在14萬元以上。
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12日透過監委所提調查報告指出,截至101年底,行政院所屬機關主管的168家財團法人,有高達33家的董監事或總經理等職務,是由行政院所屬簡任10職等以上的退休公務員擔任,所佔比例接近20%。
此外,監委也發現,高官退休後轉任其他機構,其薪資待遇幾乎沒有標準。舉例來說,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薪資超過24萬,外貿協會專任董事長王志剛薪資則是19萬多;以101年度業務規模來看,外貿協會的業務規模約71億,反觀海基會僅有4億出頭,海基會董事長的薪資比貿協董事長還高,明顯不合理。
主查監委趙榮耀說,並非反對專業人才在退休後拿高薪,但許多高級官員退休後轉任財團法人職位,「不無酬庸疑慮」。趙榮耀說,他們的工作艱辛與困難程度是否超過政府高官,有必要進行檢驗。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對此迴應表示,會虛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