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把檳榔管理好 行政院、農委會被監院糾正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國際癌症研究總署民國92年宣佈檳榔爲第一級人類致癌物, 不過政府部門對檳榔並未做出妥適的禁制管理處理,監察院10日糾正行政院農委會監委建議,確實建立檳榔銷售稅資料以利衛生署後續研議「檳榔健康捐」相關事宜

▲行政院、農委會因爲檳榔禁制管理不當,遭到監察院糾正。(圖/東森新聞資料照片

老外眼中,嚼食檳榔以及滿街檳榔西施,幾乎已經成了最正港的「臺灣味」,不過行政院以及農委會卻因爲檳榔遭到監察院糾正。監察院通過監委尹祚芊程仁宏楊美鈴提案,10日公佈糾正案。

糾正案文中指出,國民健康局資料顯示,臺灣約9成口腔癌患者有嚼檳榔習慣;另外,近10年臺灣每年罹患口腔癌的人數增加2倍,每年約有5400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2300人因口腔癌死亡,是臺灣男性罹患的主要癌症中,發生和死亡情形增加最快者,國人應重視嚼食檳榔帶來的危害。監委在糾正案中提到,農委會是農政主管機關,對於國內檳榔栽種、產銷未能及早介入管理,任由產銷體系刺激消費市場檳榔需求,違規種植檳榔面積氾濫;原民會對於原住民嚼食檳榔行爲,沒有采取積極適當防制措施,甚至爲了推廣原住民族檳榔文化規劃「原住民族檳榔轉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原民會的計劃與檳榔防制政策,扞格不入。原民會應該在兼顧原住民固有文化傳統、維護族人健康,研議妥適檳榔防制措施並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