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TW/若無兩岸關係 談何監督條例
文/《多維TW》陳鄭爲
三年前,一場歷經23天的佔領國會運動,就結果論,像一場醞釀許久的大地震,改變了多年來臺灣政治的基本地貌。然而,學運倏忽3年過去,當時喊得震天價響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民進黨主政快將屆滿週年之際,草案仍被隱晦地靜置於立法院中。囿於民進黨保守、消極無爲的兩岸政策,太陽花學運的訴求至今依舊未能實踐;無怪乎,當年領導太陽花學運的學生領袖林飛帆如今感嘆:民進黨擺明不理當年與民的承諾。
林飛帆的怨懟有幾分真實,民進黨確實是不關心兩岸監督條例落實與否,馬耳東風之餘,民進黨是一點都不急於此刻便將監督條例付委審查。何故?因爲在現階段根本沒有必要。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把話說白了,直言「未來兩岸若能破冰,屆時再來討論監督條例也不急」,基本說明了民進黨此刻的執政心態。
顯然民進黨心裡明白,也不願自欺欺人,當兩岸關係毫無進展時,監督條例究竟何來的急迫性?試想,當臺灣朝野幾經喧囂、折騰,好不容易築起一道完善國會監督、民主控管、人民期待的監督條例後,只要兩岸關係持續停擺,監督條例便毫無應用的可能。對此,政治情商高出對手太多的民進黨當然瞭然於心,民進黨絕不可能讓消耗臺灣政治與社會龐大成本的監督條例,終於一日拔劍四顧,卻直接落入不知爲何而戰的虛無當中。
另一方面,從經濟學角度看民進黨的盤算,其實也頗具效益性,即當需求歸零,再好的供給只是多餘。但反過來說,《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應用歸零,卻是一道十分嚴肅的題目。過去太陽花學運得以燒出燎原之勢,迫使馬英九政府擱下兩岸所有的經濟協議進程,在於是時的臺灣社會體認到兩岸於此有龐大的應用需求,於是在制度面要求政府必要供給監督的責任。對照如今,民進黨政府因爲沒有應用需求而無爲立法,這又何嘗不是臺灣再一次以消極的心態,極端地倒向路線的另一個反面?
說到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應用歸零,是民進黨處理兩岸關係無處着力的結果。常言道,興利除弊,如果說,馬英九政府處理兩岸關係的罩門在於興利有餘,但缺少對除弊的因應,那麼民進黨如今的執政表現則盡顯無奈,即民進黨已然抱持「沒有興利,何須除弊」的心態,來處理兩岸關係項下的所有事務工作。
只知在兩岸關係除弊,難爲兩岸關係興利,這是民進黨仍用在野心態以執政的寫照。如今臺灣朝野、甚至是當年的學運支持者,還就《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能否在立法院闖關成功,吵成一團,這些爭論無疑是緣木求魚、捨本逐末,沒有看到問題本質。一如前美國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競選時那句響亮的口號—「笨蛋!問題在經濟」,臺灣政治上的「爭吵者們」顯然需要一記「笨蛋!問題在兩岸關係」的當頭棒喝,才足以覺醒。
一如在野時的民進黨,陪伴街頭的「小太陽花們」訴求「先立法,再審查」的口號,是爲強調凡事總有先來後到、先後緩急之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以及兩岸關係,也是如此。若無良性互動的兩岸關係先行,談何後續的監督條例?臺灣內部與其爭論監督條例要不要過?怎麼過?還不如先儘速找出如何讓兩岸官方復談的共識基礎,回到兩岸關係的根本解決問題,纔有創造兩岸關係「利」的可能。否則,無利何須除弊?是以,監督條例確實如民進黨所言,一點都不着急,因爲該着急的是兩岸關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