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騙裸照逼女性侵 強拍剃毛照改LINE名躲刑責
蘇姓男子涉嫌騙取2名女子的裸露影片並威脅性侵其中1人,被臺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本報資料照片)
蘇姓男子透過WETOUCH、TINDER等交友軟體分別結識A女、B女後,先騙取對方自拍裸照,進而以此威脅A女性侵2次得逞,但對B女如法炮製時,對方則向警方報案,儘管蘇男將2人聯絡的LINE暱稱改爲「沒有成員」,但警方利用「社交工程」技巧,將包裝過的連結透過B女傳給蘇男,並在蘇男點進連結後取得他的IP,循線將他逮捕送辦。經臺南地檢署併案起訴後,臺南地院依強制性交、猥褻等罪判刑6年。
2019年4、5月間,蘇男在WETOUCH結識A女,取得對方信任後,進一步在LINE互加好友,並騙取A女自拍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及影片傳給他。事後,A女察覺有異,封鎖蘇男不願聯絡,蘇男竟於當年9月底至10月初,連續多次以LINE暱稱「沒有成員」,威脅A女如果不願與他性交,就要公開A女的裸照,導致A女心生畏懼,被迫同意於2019年10月1日與蘇男在汽車旅館性交2次。
由於蘇男食髓知味繼續威脅A女與他性交,經A女向警方報案後,警方以車追人查出蘇男的身分後,2019年11月11日持搜索票將他逮獲,並查扣手機及電腦主機後,訊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不料,此案還在檢方偵辦期間,蘇男又於2019年底透過TINDER結識B女,還重施故技騙取對方裸露下體的影片,並於2020年2月17日至2月21日連續以LINE「沒有成員」等數個暱稱,威脅B女繼續傳裸露影片、照片給他。
B女報警後,在警分局製作筆錄時,蘇男剛好又透過LINE傳訊息騒擾,警方先要求B女不動聲色,接着再以「社交工程」手法,取得蘇男的IP位置後,循線於2020年2月25日持搜索票前往臺南市東山區蘇男住處查緝,當場扣得手機、電腦主機等證物。
審訊時,蘇男雖不否認曾經使用「沒有成員」的暱稱,但卻推說不認識A女及B女,更矢口否認有威脅、性侵等犯行;但因2名被害女子均提供蘇男威脅她們的LINE對話內容,法官傳訊員警作證,並請警方當庭演示如何利用「社交工程」取得IP位置後,認定蘇男的說法不足採信,依法重判有期徒刑6年,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