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3000扣6分,深圳交警執法大手筆被質疑“憑什麼”

罰3000扣6分,深圳交警執法大手筆,被質疑“憑什麼”。

累了困了、內急、堵車可不可以借用應急車道?

先看這麼一個事例。

男子走應急車道被抓不服氣譴責交警,稱走應急車道直接扣 6 分 200 元,還說執法不公平,有時特殊情況應人性化調配,比如下高速時允許走應急車道。

因而,他對自己被處罰不服。

如果對這樣的處罰不服,那麼,深圳交警的處罰不知道能不能讓他更堵心。

國慶期間,深圳交警對於這樣的因堵車而走應急車道的司機,罰款猛增到3000元。

或許,只有這樣的處罰才能讓那些違法了還振振有詞爲自己開脫的人感覺到心疼,也從此長了記性,以後不再存有僥倖心理。

有人問憑什麼走應急車道罰款3000這麼多呢?是不是交警在違規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可處二百元以下罰款,而記分管理辦法則規定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記6分。有時200元的確不足以警示某些違法者。

但是,深圳對於非法佔用應急車道的行爲實施罰款3000元並扣除6分的處罰,可能會讓這些人的行爲收斂些。

深圳的處罰依據是《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罰條例》,條例第二章第二十一條規定佔用應急車道將被處以三千元罰款。

所以,這個3000元的處罰有法可依。

或許,正如這個視頻說的,走應急車道都是土豪啊。

而只有讓土豪哥感覺到心疼心亂了,這個警示效果可能纔有效。

這便是重罰的意義。

累了困了或者是堵車,能不能佔用應急車道呢?當然不能。

如果你對應急車道的概念不理解,那記住,應急車道也叫生命通道,它是爲了確保緊急情況下(如事故救援、緊急醫療服務等)迅速通行而設立的專用通道,通常,你只有兩種狀況下能用應急車道,一是車壞了,二是突發疾病。

聽聽交警怎麼說:

累了困了可不可以在應急車道休息?使用應急車道有兩種情況:

一是車有問題如爆胎、水溫報警、交通事故等必須靠邊停車。

二是人有問題如突發危及生命疾病需立即停車搶救或送醫,若只是累了困了或內急等可預見非緊急情況,不能佔用應急車道,應去服務區或駛出高速處理,非法佔用應急車道會導致真正需要救援時無法及時出現。

非法佔用應急車道是會導致真正需要生命救援時無法及時出現,所以,想想那危及生命的一些突發狀況,而恰好突發狀況的又是你,你還會爲你因爲堵車走應急車道來找理由嗎?

違法就是違法,規則別人能遵守,你爲什麼要搞特殊呢?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相信你痛恨特權,但恰恰又想在這方面得到特別對待,這是不是很矛盾?

只有嚴格準守有利於大衆行爲的規則,大家纔會覺得秩序井然,社會文明,而你的每個行爲,其實都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

深圳交警罰款3000元扣6分的處罰,相較於其他地方罰款200元扣6分的做法,的確可以被稱爲“大手筆”,

看看評論區,幾乎一邊倒的給予點贊,說明不守規則的行爲不得人心,這個處罰有多麼深得人心。

在類似違法行爲的某些方面,可能只有增加違法成本,才能使得某些存有僥倖心理的,或者是潛在的違規者因爲高額罰款而心疼,因而以後行車時會注意自己的行爲或者更加謹慎。

這次深圳的嚴罰行爲之後,如果大衆反響強烈,那就會成爲社會普遍響應的問題,可能之後會陸續在其他地方推廣。也可以這麼說,這是文明進程的一小步,但它的意義可能會更深遠一些。

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