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人頭帳戶成詐騙工具 洗錢防制法新制即將上路
爲防堵人頭帳戶成詐騙工具,洗錢防制法新制即將上路。(翻攝照片/林鬱平臺北傳真)
爲防堵人頭帳戶成爲犯罪管道,洗錢防制法中的「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即將上路,規定如無故提供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提供者不僅會被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其名下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帳號及第三方支付帳號,均將一併遭到限制使用,希望透過金融限制措施,積極防制利用人頭帳戶犯罪。
警方表示,提供人頭帳戶者違反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無故交付帳戶帳號罪」,警察機關將對其裁處行政告誡處分,如屬「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提供之帳戶(號)合計3個以上」或「經告誡後5年內再犯者」等情形將移送刑事處罰,金融業者將對受告誡處分人的3種帳戶帳號同步執行限制措施,包含限制每日轉帳提領上限、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得拒絕臨櫃交易或拒絕新開戶等相關措施,限制期間爲告誡日起算5年。
警政署已與國內各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告誡資料通報機制,預計於明年第一季前公佈施行,屆時金融業者將依法對人頭帳戶執行相關金融限制措施,以有效阻絕詐騙犯罪集團的金流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