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班長兒子傾倒裝潢廢棄物 彰化2清潔隊員貪污判刑又失業

彰化清潔隊員愛子心切,請託開店潢廢棄物免費倒,犯貪污罪被判緩刑。(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清潔隊員柯男的兒子「阿奇」開鐵板燒店,在2021年間裝潢,他請託王姓同事放行,讓小貨車載工程廢棄物進垃圾場,免費倒了9車次,圖利處理費3萬7800元。一、二審將王及柯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各判1年4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5萬元、褫奪公權2年,仍可上訴,而兩人都丟了工作。

柯男是彰化市公所清潔隊員,擔任垃圾轉運站班長,他的兒子「阿奇」要在彰化開鐵板燒店,2021年3月下旬開始裝潢,裝潢廢棄物很多,「阿奇」不願花錢處理廢棄物,找老父想辦法,柯一口答應會找同事王男處理。

「阿奇」找車將裝潢廢棄物載到垃圾轉運站,由王指示在場值班人員放行,未經過磅、檢查,直接進垃圾場免費倒垃圾,自2021年3月22日至5月16日期間,5天共倒了9車次,不法所得3萬7800元。

案經廉政署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王及柯都坦承犯行,柯承認因愛子心切,同意兒子載營建事業廢棄物到垃圾轉運站免費傾倒。

一審法官考量兩人在偵查中自白,且無實際所得,不法利益金額不高,且已清理堆置的廢棄物,依《貪污治罪條例》各判刑1年4月,緩刑3年,向公庫支付新臺幣5萬元,褫奪公權2年。兩人均因此案而無法繼續任職。

王男不服上訴,辯稱他坦承犯罪,且是基於同事情誼而犯案,已在消防隊任職20多年,是家庭經濟支柱,年近50歲失業,有憫恕之處請求重輕量刑。

二審法官認爲,王雖值得同情,但法官仍須遵守法律觀犯審判,原審量刑妥適,判決駁回。

清潔隊垃圾場工程廢棄物憫恕之處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