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勞動部:學生證、戶口名簿即可

記者餘弦妙/臺北報導

因應武漢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高中職(含)以下學校開學延後2周。勞動部指出,因應延後兩週開學,若勞工朋友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需求,可以請「防疫照顧假」,且僱主不能不準假,也不可視爲缺勤全勤獎金。至於「防疫照顧假」則是自2月11日至2月24日這段期間,若有需求的家長可向僱主提出申請

▲勞動部。(圖/記者餘弦妙攝)

勞動部指出,這是因應這次武漢肺炎而增加出來的「防疫照顧假」,是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下的行政命令,爲了降低在校園內傳播機率,決定「延長寒假、縮短暑假」,但爲避免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因此家中有國小(含)以下的學童家長,可向僱主申請防疫照顧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並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關係

勞動部說,防疫照顧假是爲了防疫而衍生出來的假別,希望勞資雙都可以體諒,如果公司願意釋出更多福利照顧員工,就有可能會願意給付薪資;但也有部分公司是微型企業,在人力調度上自行吸收了,勞方也應互體互諒。

對於該如何證明家中有12歲以下學童必須申請「防疫照顧假」?對此,勞動部迴應,希望各企業人資單位能夠多一份體諒,像是戶口名簿學生證等皆可,希望企業接受不拘形式證明。

另外,在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夫妻雙方可依各自的工作安排,進行協調輪流休假照顧小孩建議事業單位應以「相信員工」的態度來面對,勞方也不要濫用防疫照顧假的權利,勞資雙方一起度過這段防疫關鍵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