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深度融合的路徑
□周武生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由人類創造、代代相傳至今的具有獨特歷史價值、文化價值、藝術價值、社會價值的各類文化資源。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豐富、類型多樣,但伴隨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不斷推進,很多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傳承和發展困境。鄉村旅遊發展爲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中傳承、在傳承中發展提供了新的契機。因此,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融合發展的新機制,不僅可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保護,也可爲鄉村旅遊產業的內涵式發展和可持續發展注入新活力。
加強資源統籌開發利用
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應着眼於資源本身。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系統挖掘和整理彙總,建立完備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庫,挖掘非物質文化遺產旅遊資源的內涵,真正發揮出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在鄉村旅遊、鄉村振興中的獨特優勢。地方政府應發揮主導作用,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相關文件要求和精神,重視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挖掘、保護與修復工作。
加強資源梳理。從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文化機構、旅遊相關行業協會中挑選出優秀的專家學者,組成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小組,負責對旅遊目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遴選、梳理,重點整理其中特色鮮明、廣泛認可的各類非物質文化資源,彰顯審美追求、道德品質、傳統美德、精神追求、人文精神、思想內涵等內容。加強資源類別普查。資源普查小組應藉助各類文獻資料、口述資源、訪談實錄、文化器物等渠道,就散落民間的各類傳統音樂、戲曲文學、手工藝、傳統舞蹈、民俗活動、服飾文化、飲食文化、器物文化、醫藥文化等進行集中收錄。建庫立檔和申遺報備。按照資源類型、生存環境、演變歷史、傳承人、傳承現狀、文化內涵、價值表現等,整理歸納已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的各類非物質文化資源,建立明確的資源分類管理體系。同時,依託各類人工智能技術、數字技術等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數字格式轉化,將其納入非物質文化資源數據庫,爲後期資源管理與規範利用提供支持。
合理規劃與系統保障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的融合,資源整理是前提和基礎。制定明確的融合發展規劃,明確管理職責和實施流程,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實現深度融合是重要保障。因此,地方政府應制定一攬子政策和管理辦法,鼓勵資源“活化”,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實現創新融合。
地方政府協調文旅部門、文化機構、傳承人、社會機構等,共同制定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與鄉村旅遊深度融合、協同發展的相關文件和政策。《鄉村振興戰略規劃》《文化和旅遊發展規劃》《關於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的意見》等文件,切實將文旅融合作爲賦能鄉村振興的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加以推進,促使文旅融合成爲鄉村發展新的增長點。完善政策保障機制。依託財政補貼、稅收減免、“綠色金融”、公益宣傳、招商引資等,激發民間團體、非遺傳承人、文化機構、文化產業等積極到非物質文化遺產賦能鄉村旅遊提質增效的工作中。制定質量審查機制和評估反饋機制。基層黨組織和地方政府應發揮好基層戰鬥堡壘作用,嚴格把關本地區的文旅融合工作,定期出具發展評估報告,既要對現階段的工作成果進行及時公示和獎勵,同時也要就現階段工作中的不足和問題進行總結,並制定詳細整改方案和保護措施,爲文旅融合發展提供有益指導。完善文旅配套設施,全力打造極具體驗性的地區旅遊產品。全力改善村寨道路、街區、停車場、住宿、餐飲、水電、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儘可能地滿足廣大遊客的現代化需求。
項目開發與管理細化
非物質文化遺產賦能鄉村旅遊,應開發更具特色化、內涵式、品質化的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在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之間搭建起溝通橋樑,從而在鄉村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同時,實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
將旅遊地特有的代表性非遺項目融入旅遊發展生態中,打造獨具特色的更適宜本地文化發展的創意文化品牌,避免同質化競爭。將當地特有的古村落、古建築、手工技藝、民俗活動等融入旅遊規劃中,成立專門的體驗基地和非遺傳習所,建設特色民俗文化村,滿足廣大遊客文化體驗需求。統籌規劃旅遊地的非遺資源,設計精品旅遊路線,拓展鄉村非遺旅遊發展軸。橫向上打造具有多樣非遺特色的旅遊景區,探索“非遺+”特色文旅模式,包括美食、體育、觀光、研學、康養等;縱向上注重不同地域文旅資源的有效整合,將臨近地區的非遺特色和文化旅遊資源進行整合,選擇極具特色、資源類型、觀賞價值和文化體驗性最強的地域作爲一級發展軸,同時逐漸向周邊地區、鄉村、城市擴散。例如,長三角地區的非遺旅遊發展格局和東三省的特色鄉村非遺旅遊。另外,當地還可結合資源優勢和需求變化,制定淡旺季不同的發展模式和運營戰略。旺季時側重做好旅遊服務,淡季時側重進行線上文創產品的銷售、交易、手工藝人的在線教學、特色農產品的外銷等。加強市場管理。鼓勵有條件的文旅龍頭企業和誠信經營企業對零散的小型旅行社、民宿等進行兼併,全面提升地方文旅產業發展的資金實力、組織管理實力、資源優勢、運營優勢和接待能力;聯合公安、消防、市監等多個職能部門,共同開展對民宿、旅行社、餐館、景區、賓館、酒店、農家樂等專項檢查,細化網格管理,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產業融合與精心推介
非物質文化遺產與鄉村旅遊深度融合,應在文化產品、產業服務上做精做細,既要開發特有的文化品牌,提升文旅產業發展的影響力與傳播力,同時也應加強宣傳推廣,不斷壯大文旅新業態和提振發展活力。
培育文化品牌。以文塑旅,以旅塑文,旅因文而興。加強文化品牌培育,積極發展文化產業及周邊產業,不斷提升文旅融合發展的輻射效應,實現鄉村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全面提升,是文旅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將當地特有的文化符號、文化元素融入產品創作中,開發設計主題盲盒、主題公仔、冰箱貼、系列表情包、主題服飾、伴手禮等各類文創產品。同時,依託文創大賽、文創旅遊名品競選等活動,吸引更多有創意、有才能的創作人才參與到文創產品設計中。成立專門的文創產業開發推廣中心,致力於開展以文創IP、文創品牌爲核心的理論研究、宣傳推廣和實踐探索、商標註冊、交易交流等,以文創產品賦能文旅消費經濟發展。加強文旅宣傳和文創產品的宣傳。充分依託官網主流賬號和平臺,以電視電影、綜藝節目、主題紀錄片、微電影、直播、短視頻、精美圖文等形式,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文旅活動、歷史遺址、傳統工藝、鄉村旅遊等的宣傳和推廣;舉辦大型的文旅座談會、文創產品交易博覽會、生態文化旅遊節、文旅經濟盛典等活動,將當地特有的非遺元素和文化產品推介出去,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與鄉村旅遊的深度融合。
本文系2024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複雜系統下數字經濟驅動文旅融合質效提升的機理及路徑研究》,基金號:24BJY212。
(作者系廣西大學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