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警濫查個資賺19萬外快 收押後今被起訴、恐被免職

臺中市豐原警分局翁子派出所莊姓警員與林姓徵信、陳姓車行業者合作,以每筆3000元價碼協助查詢車主及徵信對象個資,高雄地檢署今年7嶽指揮搜索,帶回涉案莊姓員警,莊坦承違規,雄檢偵結,今依違反個資法、貪污等罪,將莊男等4人起訴。

檢方調查,莊男原先在新北市警局任職,因購買二手車結識陳姓車行業者,後來莊男調到臺中市豐原警分局,陳男再引介於臺中經營徵信社的林姓業者給莊男認識。

去年4月起,林姓徵信業者接獲委託,先將徵信對象的資料傳給陳男,再由陳轉交給莊男,請莊私下查詢對方的婚姻狀態及設籍地址,莊爲避免濫查個資被人發現,還使用同事電腦進入系統查詢,之後再將個資轉交給陳男。

事成後莊男獲得3000元報酬,陳男因爲協助引介,也獲得林姓業者3000元酬金,首次完事後,陳男再接受林姓業者委託,請託莊男代爲查詢多筆個資,莊受託後,將戶政、婚姻、設籍地址等資料蒐集完畢,再轉傳給陳。

檢廉調查,發現莊男從去年4月至被查獲爲止,至少協助查詢60多筆個資,靠濫查個資收下業者轉交的19萬2988元賄款。

事後臺中警分局發現莊男個資查詢狀況異常,調查後才發現莊與徵信社、車行合作,今年7月檢廉發動搜索,帶回涉案的莊男、林姓業者、陳姓業者共4人,其中莊經復訊後,由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雄檢調查時,莊男坦承利用職務濫查個資,其餘3人也都認罪,今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反個資法等罪嫌將莊男等4人起訴,但考量莊偵查中自白,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高雄地檢署外觀。記者張議晨/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