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性侵案 被害人男友po文控「前社科院長夏林清吃案」要賠償1元

▲輔大前社科院林清(右)不滿遭指控利用權勢壓下校內性侵案,向學生求償獲賠1元。(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輔仁大學2015年發生校內學弟學姊酒醉性侵案,事發被害人朱姓男友臉書上po文,指控當時的社科院院長夏林清利用權勢吃案、壓下性事件,夏提告象徵性求償1元,士林地院判決認爲朱男指控不實,要賠償夏1元,同樣挨告的被害人則免賠。可上訴。

2015年6月26日,輔大爆發王姓學生性侵學姐案,隔年網路上討論當時輔大心理系組成所謂的工作小組處理本案過程中,時任輔大心理系教師併兼任社科學院院長的夏林清,遭外界質疑組成工作小組疑爲吃案,造成被害人二次傷害。

夏林清爲此提出多項告訴爭取清白,其中包括指控被害人的大陸籍朱姓男友,在2016年5月29日的po文內容,明示或暗指她爲了退休前的權力部署,刻意利用權勢吃案,被害人也po文表示「我看過(朱男po文)並同意」,夏因此控告朱男和性侵案被害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元,並分別在個人臉書刊登道歉啓事。

法院訊問相關證人以及卷內事證後,認爲朱男po文內容是拼湊出來的,夏未如文中所述,利用權勢「狠電」不同意見者,也沒有要求人封口,判朱男要未張貼客觀事實不符、侵害他人名譽的行爲,賠償夏1元,但駁回夏要求公開道歉的部分,至於被害人只是單純表達「我看過並同意」,不算幫助朱男侵害他人名譽,因此不需賠償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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