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國中生竟襲胸 狼師判8月

江姓國中輔導老師被控替女學生心理輔導時,擁抱偷親,並撫摸胸部,高等法院判江徒刑8月確定,須入監服刑。(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某國中江姓輔導老師,多次趁早自習、午休替女學生心理輔導時,擁抱偷親,並撫摸胸部,3年後女生母親帶她去整脊,她激烈抗拒,母親查看她IG貼文「永遠記得那充滿鬍渣噁心嘴脣」,才知女兒遭侵犯。一審痛斥江是「趁火打劫的狼師」,高院性騷擾罪判江徒刑8月確定,須入監服刑。

檢警調查,65歲江男2015年8、9月趁早自習、午休,以每週2、3次頻率,替女學生心理輔導時,面對面擁抱、親吻臉頰,並觸碰對方胸部。

2018年8月,女生母親帶她去診所整脊,因女兒對中年男性整脊師肢體碰觸,有劇烈情緒反應,母親起疑,查看女兒IG貼文「永遠記得那個充滿鬍渣噁心的嘴脣」、「對60幾歲老男人陰影」,才驚覺女兒遭侵犯。

檢警偵查時,江僅稱用手觸碰學生肩膀、臉頰,否認性騷,直到法院審理時才認罪。法官認爲,江身爲輔導室教師,本應是學生的心靈燈塔,竟淪爲「導往地獄鬼火」,根本是「趁火打劫的狼師」,認爲江不僅斲傷師道尊嚴,更讓學生對輔導老師信任蕩然無存,也讓其他教師蒙羞,判刑8月。

江以他患重病爲由,上訴求輕判。但高院認爲,江在檢警調查時飾詞否認,直至起訴證據攤開後,自忖已臨「紙包不住火」始俯首認罪,犯後態度不佳,駁回江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