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減負方案:不得向師生、家長分派與教育教學無關任務

5月16日,福建省教育廳對外公佈《關於整治社會事務加重中小學師生負擔問題營造良好教育教學環境的工作方案》。方案稱,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嚴格清理規範與中小學教育教學無關事項,切實減輕中小學師生負擔,進一步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和校園氛圍。

方案稱,力爭到2024年10月底,各市、縣(區)建立社會事務進校園統籌規劃制度,向社會公佈准入清單,清理一批與教育教學無實質關聯的任務,壓減或合併一批面向中小學師生的檢查、評比、考覈事項,壓減合併率力爭達到20%,持續營造良好教書育人環境,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整治重點爲四個方面:一,無相應法律法規依據,未經教育部門同意進入校園,要求中小學校和師生開展相關工作等問題。二,向學校、師生、家長分派與教育教學無關任務 ,要求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問題。三,要求師生、家長關注微信公衆號、下載安裝與教育教學無關的APP,通過各種與課內教學無關的學習平臺閱讀、打卡、答題等問題。四,面向學校、師生開展的各種檢查、評比、考覈等事項過多、頻率過高、交叉重複、佈置隨意、過度留痕等問題。

方案要求,清理精減檢查、評比、考覈事項。落實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嚴格控制總量和頻次,對各類檢查、評比、考覈和校園創建活動能合併的儘量合併、能取消的堅決取消。面向中小學校和教師的考覈評價要強化結果導向,注重工作實績,堅決克服重留痕輕實績的形式主義做法,不得以QQ羣、政務APP、微信工作羣上傳工作場景截圖或錄製視頻等方式來代替實際工作評價。

對於社會事務進校園,方案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研製社會事務進校園准入標準,建立審批報備制度,形成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向社會公佈。 黨委和政府統一部署的維護穩定、掃黑除惡、防災減災、安全生產、禁毒防艾等專項工作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2次,文明、衛生、綠色、宜居、旅遊等城市創優評先活動原則上每學年不超過1次,由教育行政部門嚴格按要求依程序統籌安排,其中已融入教材和日常教育教學的,不再單獨安排進校園,嚴防教育管理中的層層加碼。

方案稱,堅決杜絕強制攤派無關事務。嚴格限制和規範抽調借用中小學教師行爲,對於借用中小學教師參與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任務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經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同意並報同級黨委審批備案,借用期限原則上不超過半年。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得要求中小學師生承擔與教育沒有實質關聯的調查測評、網絡投票、普查統計、信息填報等工作,除國家有明確規定外,不得提出參與率、達標率等硬性要求。

此外,還將規範教育移動應用使用管理。落實教育移動應用審覈備案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開發誰負責、誰選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教育移動應用管理責任體系。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制定教育移動應用的選用制度,嚴格教育移動應用選用標準、控制數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學校集體決策選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要求師生、家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