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邵武法院發出一“令”一“函” 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來源:法治日報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瑩 通訊員 鄧林泉 張慧
日前,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人民法院在調解一起撫養費糾紛案件中,向未依法履行撫養責任、未支付撫養費的父親發出《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依法履行自身監護職責,同時向父母雙方發放《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發展。
2014年,陳先生與林女士協議離婚,婚生子歸男方撫養,一切費用全部由男方承擔。但離婚後,實際撫養孩子的是林女士,自2019年起,陳先生未再支付孩子任何費用。林女士遂向法院起訴,要求陳先生支付撫養費。
收案後,承辦法官聯繫雙方瞭解情況,林女士表示離婚後孩子一直和自己生活,陳先生從未主動關心過孩子的學習和生活,且對撫養費支付一直持消極態度。而陳先生則表示,自從孩子和林女士生活後,自己的探視權嚴重受限。
爲督促陳先生儘快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彌補破損的親子關係,承辦法官根據相關規定向陳先生髮出《家庭教育指導令》,責令其到家庭教育指導站接受教育指導,並履行相關義務。
在家庭教育指導站裡,承辦法官對陳先生進行家庭教育指導,並向雙方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函》,囑咐雙方要做到離婚不失位、離婚不缺愛,共同努力,消除離婚對未成年孩子造成的心靈創傷,要時刻關心、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爲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氛圍。
經“家庭教育指導”+“關愛未成年人提示”,陳先生與林女士達成民事調解。陳先生一次性支付了孩子撫養費、教育費等共計4萬元,並表示今後將履行好自己的撫養義務,按時支付撫養費。
據介紹,邵武法院將積極延伸司法職能,通過“家庭教育指導站”不斷推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深入開展,讓法治守護在家庭教育中不缺位,讓未成年人在健康成長道路上“不掉隊”,努力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