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實施:保護未成年人外部安全、心理健康
今年6月1日起,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施行。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哪些變化?人民網《人民說法》欄目採訪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少年)審判庭副庭長王歡歡進行解讀。
“六大保護”讓未成年人保護法更爲全面具體
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原來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基礎上,增加了“政府保護”和“網絡保護”。
“之前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很多方面缺乏具體規定。修訂後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更爲全面具體。”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刑事(少年)審判庭副庭長王歡歡表示。
在“政府保護”一章中,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細化了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教育、安全保障、衛生保健、社會救助等方面的職責,並明確了民政部門的兜底監護責任。在“網絡保護”一章中,未成年人保護法從政府、學校、家庭、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等不同主體出發,對網絡素養教育、網絡信息內容管理、個人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預防和網絡欺凌防治等內容作出規定,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例如,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誘導其沉迷的產品和服務。網絡遊戲、網絡直播、網絡音視頻、網絡社交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當針對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務設置相應的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
強化司法力量 形成保護未成年人的合力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規定公安、檢察院、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應當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將原來的‘根據需要設立’改爲‘應當確定’,這爲少年法庭制度的發展提供了法律支撐。”王歡歡指出。
5月19日,北京高院組織召開北京法院加強少年法庭工作部署會,爲包括互聯網法院在內的全市17家基層法院統一授予少年法庭牌子。在新的審判模式下,北京法院將進一步規範少年法庭受案範圍,探索將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集中在少年法庭審理,並將人民法院立案時不滿二十二週歲的在校學生犯罪案件納入少年法庭審理範圍。
王歡歡指出,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司法保護章節中還增加了兩條。“一是增加規定了同步錄音錄像制度。爲了避免二次傷害,明確規定司法機關爲辦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案件,在詢問未成年被害人、證人時,應當採取同步錄音錄像等措施,儘量一次完成。二是強化了對被害人的特別關愛和幫助,注重形成未成年人保護的合力。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與其它有關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互相配合,對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傷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實施必要的心理干預、經濟救助、法律援助、轉學安置等保護措施。”王歡歡介紹說。
加強安全保障 法律對部分公共場所提出明確要求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在第五十六條中明確規定了公共場所對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義務,對未成年人集中活動的公共場所明確提出了具體要求,比如:對可能存在安全風險的設施,應當定期進行維護;在顯著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誌並標明適齡範圍和注意事項等。
“這些具體要求爲處理未成年人在公共場所受到傷害的各類案件提供法律依據,相關場所沒有盡到上述義務的,將爲發生的相關傷害事故承擔民事責任。”王歡歡強調。
此外,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七條規定了賓館、酒店等住宿經營者在接待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時應當詢問相關內容的制度,對住宿經營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這對預防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權益的犯罪具有現實意義。
“可以看到,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爲未成年人權益構建全方位法治保障。”王歡歡指出,“通過家庭、學校、社會等多主體共同形成保護的合力,既要保護未成年人的外部安全,也要保護他們的心靈健康。”王歡歡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