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酒駕撞死騎士 急叩大學兒頂替遭抓包 賠500萬仍判3年

父酒駕撞死騎士,急叩大學兒頂替遭抓包,賠500萬仍判3年。(中時資料庫)

屏東枋寮一名呂姓男子涉嫌酒後開車時撞死機車騎士,卻在現場急叩就讀大學的兒子趕到現場替他頂替,未料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開車男子與畫面中的駕駛,體型、衣着等樣貌都不同,當場戳破頂替騙局,最後兒子不但也遭判刑,自己還賠償500萬元和解,雖然被害人家屬替他求處緩刑,但二審法官認爲他犯後態度不佳,仍判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根據判決,有酒駕前科的呂姓男子,於109年8月23日17時許,在屏東縣枋寮鄉玉泉路飲用威士忌酒後,駕駛小貨車還闖紅燈直行,當場撞上騎機車的鄭姓男子,鄭男緊急送醫後仍傷重不治死亡。

但呂男肇事後,擔心其酒駕肇事犯行曝光而受罰,立刻打電話給妻子到場協助,兒子當下在警方到場前,就駕駛紅色廂型車趕到場,並交給父親開走,兒子則留於現場,並向隨後到場的枋寮分局東海派出所員警自稱自己就是肇事駕駛,但兒子事後卻對肇事經過不知所云,警方發現有異,立即檢視路口監視器,才發現竟然是兒子出面頂罪。接着立刻將呂男帶回現場進行酒測,發現濃度0.32毫克,於是將父子倆一起送辦。

屏東地院審理後,呂男的兒子坦承犯行,遭依頂替罪判處拘役40天,並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可上訴。至於呂男雖然已500萬元與家屬和解,仍被依公共危險、肇事逃逸罪,並執行刑3年。

呂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調查,呂男雖然已賠500萬元調解成立,且被害人家屬也表示治喪期間呂男每天到場,希望能替他求情判緩刑,但法官認爲原審已減刑,且在審理期間改口否認肇逃,仍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