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員工白血病事件 發病率與迴應不符

本報訊

英國《每日郵報》近日報導稱,富士康深圳廠區至少有13名年輕員工被診斷出罹患白血病,更有5人因此身亡。致病元兇很可能是廠區內用來清潔電子擋板化學物質。員工患病後,就被工廠辭退,再無任何醫藥費用賠償或補助。

對此,富士康集團給《新華社》發來一份聲明稱,患病員工各自的崗位沒有共通性,初步調查顯示他們在工作中也沒有與報導中提及的化學物質苯有過直接接觸。富士康強調,報導所涉及員工的發病時間分佈在2008年至2013年之間,並非集中性羣體性爆發,其深圳園區的白血病平均年發病率也遠低於全國平均水準

但是,針對患病員工遭到辭退、高額醫療費沒有着落、清潔電子檔板所用的究竟是何種化學物質、深圳園區此前是否使用過苯和正己烷等有毒化學物質等問題,富士康並未在聲明中作出迴應。

富士康深圳廠區是蘋果手機iPhone的主要生產基地之一。美國蘋果公司上個月纔剛剛宣佈,在蘋果手機、平板電腦等最後組裝階段,禁用苯和正己烷這兩種化學物質,避免員工健康受到威脅。據瞭解,苯毒性較高,是一種致癌物,使用不當可能引發白血病。

▲富士康深圳工廠曾經發生過10多人墜樓的自殺事件,它的勞動環境被指存在結構性問題。(圖/新華社港臺部提供)

兩日來,《新華社》駐北京和深圳的記者數次電話聯繫富士康集團,均被告知「負責人在開會」,該集團負責中國大陸地區的媒體聯絡人手機號也始終無人接聽。

北京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所研究員魏倩在接受採訪時分析說,工人患病和工廠工作環境的關聯性確實難以界定,如果患者選擇民事訴訟程式,則要承擔舉證責任,這將非常困難。

針對患病員工提前被辭退的問題,魏倩表示,根據有關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的規定,在職工醫療期滿後,富士康確實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違法。

「然而,富士康應當承擔更多的企業社會責任,給予患病員工更多的人文關懷和實質救助。這對患病勞動者而言,可能是最快速有效的解決辦法。」魏倩說。

記者在採訪患者家屬過程中瞭解到,此前富士康在辭退患病員工時提供了工資補償,也組織過員工自願捐款,但相對於高昂的治療費用,這些依舊是杯水車薪。

記者經過多方調查瞭解到,2010年至今,富士康深圳廠區共有9人被診斷罹患白血病,其中有7人確診時間集中在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這9人中,有5人已經去世,1人情況不明,其他分別在深圳、北京、江西等地治病。

記者掌握到的一份2012年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信訪答覆函顯示,富士康觀瀾園區7名患病員工分屬不同工作車間和崗位,在工作中並沒有與報導中提及的化學物質苯有直接接觸的經歷,也沒有電離輻射接觸史。7人可能接觸的有毒有害因素包括鉛、異丙醇硫酸硝酸等。

上述資料還表示,中國白血病發病率爲2.76/10萬。然而,在上述7名患病員工確診期間,觀瀾園區共有約10.1萬員工,即便加上人口流動性因素,10.1萬人中有7人確診白血病,這樣的發病率與富士康聲明所稱「遠低於全國平均比例」並不相符。

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血液科主任卓家纔在採訪中則表示,絕大多數白血病與後天環境相關,比如長期接觸含苯的物質容易導致敗血性,但需要達到一定的劑量

富士康多名患病員工均在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接受治療。記者前去採訪時,正在接受化療易某(24歲)一直意識模糊,未能起牀。易某母親說,易某進入富士康後,先在清洗鋁材部門工作,前後差不多一個月,後來換過幾個部門。

資料顯示,2010年3月18日入職工作的易某,2011年12月5日被確診罹患白血病。入職後他主要從事清洗、物料運輸及管控工作。易某住院期間,富士康組織過員工捐款,共計68000多元。

家裡從來沒有人患癌什麼的,都很健康,當時知道這個消息我都接受不了。」易某母親說,易某患病三個月後,富士康的人就不斷找她,希望解除勞動合同,並在2012年4月開始停發易某的工資。

據悉,易某所籤的勞動合同應於2013年10月到期,但富士康方面表示,「鑑於他生病了,不能再工作,富士康不能負責他一輩子。」後來富士康賠償了易某一年的工資(約39000多元),並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有關通知寄往湖南老家,以短信方式通知易某家屬。

另一名已過世的馮某某的家屬在採訪中表示,馮某某住院初期,富士康領導曾前來看望一次,也組織了員工捐款,共計21000多元。治療期間,馮某某懷疑患病與工作環境相關,找過富士康相關負責人,一直遭到拒絕。

馮某某2011年2月入職富士康,主要從事物料裝箱發配工作,2011年6月確診罹患白血病,2013年11月離世。馮某某父母說,爲了給兒子治病,家裡欠下40多萬元的債務,希望富士康能夠幫他們分擔一些經濟壓力。(新聞來源:新華社港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