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陸港澳投資者 跨境理財通將上路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跨境理財通」業務將豐富大陸與香港跨境機制下的可投資品種,滿足投資者理財需求,例如將「R1」至「R3」風險的公募基金納入「北向通」投資範圍,有利服務港澳投資者,進一步提升跨境業務的影響力。(新華社)
近日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發佈,投資者盼望已久的大灣區跨境理財業務即將開通。多位業內人士表示,「跨境理財通」業務將豐富大陸與香港跨境機制下的可投資品種,滿足投資者理財需求,例如將「R1」至「R3」風險的公募基金納入「北向通」投資範圍,有利服務港澳投資者,進一步提升跨境業務的影響力。
華夏基金(香港)公司業務拓展部高級副總裁高磊更指出,「跨境理財通」業務對促進大陸、香港監管政策進一步融合,人民幣國際化業務推進,以及豐富兩地投資者的投資選擇都有巨大意義。
據《證券時報》報導,5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與深圳銀保監局等多個單位共同發佈《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
隨後5月7日香港證監會也跟進公佈從香港當地監管角度出發的業務細則;香港特區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大灣區的「跨境理財通」業務很快會落實推出。
所謂「跨境理財通」分爲「北向通」、「南向通」,是指粵港澳大灣區的大陸、港澳投資者,可通過特定資金管道,跨境投資對方銀行銷售的合資格投資產品或理財產品。
該《實施細則》指出,「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總額度暫定爲1500億元(人民幣,下同),單個投資者投資額度爲100萬元。上投摩根基金表示,這是繼QFII、QDII、基金互認、陸港通及債券通後又一跨境機制,豐富可投資產品標的,在投資區域配置也進一步多元化。
多家公募人士表示,「跨境理財通」將「R1」至「R3」風險的公募基金納入「北向通」投資範圍,有利大陸公募業者更好服務港澳投資者,並在跨境業務中進一步提升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