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糖漿含可待因 禁用於12歲以下孩童

食藥署指出,含codeine成分的處方藥品,除非無其他替代藥品且臨牀效益大於風險時,醫師方可考慮處方使用於未滿12歲兒童,且應謹慎使用於12至18歲具呼吸功能不全的兒童。婦女於產後哺乳期間亦應禁止使用。

食藥署提醒醫師在開立處方時,對於兒童使用含該成分藥品,應審慎評估其臨牀效益及風險,並確實告知病人或其照護者注意呼吸相關不良反應的徵兆,例如呼吸緩慢或微弱、呼吸困難、呼吸聲嘈雜、意識混亂、異常嗜睡或癱軟等。

不過,因爲含有可待因的感冒糖漿並非處方藥,因此家長還是可以自行到藥局購買,外界擔心,家長若沒有特別說明是幾歲孩子要使用,或是藥師疏於說明,恐怕還是會不小心買給孩子使用,造成風險。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祁若鳳表示,近年國際發佈多項含可待因成分的止咳、止痛藥品,用於兒童出現呼吸抑制等反應,因此含可待因成分指示用藥禁止用於十二歲以下兒童、哺乳婦女,藥師需在民衆購買時提醒;至於含可待因成分處方用藥,醫師仍可視情況開立。

開業藥師柯明道表示,現在都會加強和家長說明可以止咳的糖漿多含有可待因成分,年齡太小的小孩使用會有呼吸抑止的風險,因此多會多加說明,尚無出現堅持要買糖漿的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