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司遭指控 獨厚高雄港
包括基隆、臺中、花蓮與臺灣省15個輪船、船務、報關與貨櫃儲運等公會,上週五(3日)聯名指控臺灣港務公司獨厚高雄港,提供各項優惠費率與獎勵,致使海運產業鏈及其相關產業的各行各業遭受不公平的競爭壓力,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要求公平會出面懲處與糾正。
聯名函指出,臺灣港務公司應是訂定全國各港一致的費率標準、及一致的行銷獎勵方案,結果卻是不負責任的延續港務局時代不合理的差異化收費,及制定獨厚高雄港而打壓其他各港的獎勵方案。
例如向各港收取的散雜貨裝卸管理費,基隆港和花蓮港原本一律是28.26元/每噸,經過相關公會多年抗議及努力爭取後,纔在今年1月1日調降3%,成爲27.41元/每噸,而高雄港一律是25.43元/每噸,致使靠泊各港裝卸的船東與貨主承受不同的作業成本,造成各港競爭力的差異。
轉口實櫃獎勵項目的增量獎勵金在107年爲每箱(20呎櫃)300元時,其他各港還準適用,到了108年每箱400元及109年每箱500元時,其他各港就被排除在外。
貨櫃航商在高雄港的自有轉口實櫃,每箱就有15元的獎金,超過108年的櫃量部分,每箱還可以加領500元,特定航線每箱再加領400元。
高雄港的貨櫃碼頭業者只要超過108年的作業量,每箱就有5元的獎金,超過108年的櫃量部分,每箱還可以加領100元;新闢航線遠洋線只要超過基本量每航次至少有20萬到120萬元獎勵金,未達基本量仍可按比例領賞,近洋線基本上每航次就有15萬到20萬的獎勵金。
臺灣港務公司總經理陳劭良表示,港公司尊重公會所提出的申訴,如果公平會因而進行調查,公司會在調查中提出詳細說明,也會即刻與各公會展開進一步溝通。至於對高雄港的獎勵主要聚焦在轉口貨櫃,主要是因爲這一方面業務面臨鄰近港口與東南亞深水港激烈競爭。
公司方面分析,基隆、臺中大部分均爲進出口貨櫃,航商本會競逐,不須投入額外誘因,與高雄港也不存在競爭關係。高雄港面臨鄰近港口及東南亞深水港激烈競爭,港務公司必須將有限資源投注在維持航商及其航線配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