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幹部用公款帶全家出遊:謊報3歲兒子爲外聘人員
(原標題:高校幹部用公款帶全家出遊:謊報3歲兒子爲外聘人員)
原標題:浙江一高校幹部用公款帶全家出遊:謊報3歲兒子爲外聘人員
“從讀書開始,我從未離開過學校,一直接受良好的教育。由於一時沒有控制住自己的貪念導致了今天的下場。我對不起父母,也辜負了領導的信任。”10月2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浙江工業大學膜分離與水科學技術中心原主任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陳賢鴻聲音嘶啞地表示,願意認罪悔罪。
從象牙塔跌至高牆內,陳賢鴻的改變,要從一個“好主意”開始說起……
2016年5月,已任職浙工大膜水中心辦公室兼實驗室主任一年的陳賢鴻,早已熟悉了整個中心的財務和報銷流程,他的心裡一直打着“小九九”,琢磨如何才能從中謀利。
夏天時,當家人提及暑期外出旅遊,陳賢鴻想到一個“好主意”——僞造信息,用公款帶全家人出去玩!他利用其管理或協助分管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將其父母、妻子、小姨子,甚至只有三歲的兒子都編造爲浙工大的外聘人員,並僞造與其共同因公出差的材料,將全家人外出旅遊的機票、住宿等費用統統報銷。
2016年5月至2019年8月,通過這個“好主意”,陳賢鴻以報銷差旅費名義騙取公款共計10.6萬餘元。
“剛開始套取經費的時候,我的內心非常不安。不過,又覺得都沒有被發現,不會那麼巧就被查處,於是膽子越來越大。”嚐到貪腐帶來的“甜頭”後,陳賢鴻用“不會那麼巧”來說服自己。
陳賢鴻當上辦公室主任後,身邊的“好兄弟”也越來越多,浙工大研究生院工作人員孔某某,就在陳賢鴻“好兄弟”的名單中。有次大家閒坐聊天,陳賢鴻提到,“學校,最多的就是學生,我們得做點什麼”。幾人思來想去,陳賢鴻想到了一個賺錢的方法:借“名”賺錢。
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陳賢鴻通過孔某某、海洋學院學生尚某某、化工學院學生周某某等人獲取共計44名在校學生的個人及銀行卡信息,多次虛構這些學生爲浙工大膜水中心提供勞務的事實,陸續向他們發放勞務費33.9萬餘元。之後,陳賢鴻從這些學生處將錢收回,除去給部分學生、孔某某等相關費用及個人所得稅,陳賢鴻得到了26.7萬餘元。
這借名生錢的方法,讓陳賢鴻沾沾自喜。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陳賢鴻又利用職務便利,向浙工大勤雜人員毛某某的姐姐、妻子發放勞務費,再讓毛某某把錢交回來,通過該方式再次騙取公款共計9.5萬餘元。他還虛構其父陳某某、母親鄭某某爲浙工大膜水中心外聘人員以及爲膜水中心提供勞務的事實,發放勞務費共計20.2萬餘元。
從2016年起至事發,陳賢鴻通過這種方式非法佔有公款214.8萬餘元。
雖然在高等院校任管理職務,收入可觀,但陳賢鴻還是認爲,這和教授們上千萬元的科研經費相比,自己每個月的工資“實在是太低了”。
正是這種思想,讓某科學儀器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銷售經理刁某某盯上了他。
在浙工大膜水中心採購場發射掃描電子顯微鏡時,刁某某找到陳賢鴻“約他一起喝個小酒”。在酒吧裡,刁某某請他“幫幫忙”,並用手指蘸取酒水,在桌上寫下了一個“6”字,即表示6萬元人民幣。“這是我小半年的收入呀!”陳賢鴻想到這裡,上班後便將刁某某所在公司的相關儀器技術參數寫進採購執行建議書,最終該公司中標此項目。
爲了感謝陳賢鴻在招投標及簽約過程中的幫助,2017年8月,刁某某通過快遞寄送1萬美元給陳賢鴻。看着一大沓美元大鈔,陳賢鴻甚爲開心,並分兩次兌換成人民幣6.5萬餘元。任職期間,陳賢鴻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幫幫忙”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14.58萬元、美元1萬元。
貪腐的種子一旦種下,結出的果實必然是令人悔恨的苦果。
2020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陳賢鴻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7月,陳賢鴻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0月21日,陳賢鴻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從違規報銷因私費用開始,就埋下了禍根。2016年底至2019年6月,這兩年半毀掉了我過去20多年的努力……”陳賢鴻悔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