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百貨餐廳老鼠亂竄遭捕獲 衛生局糾多項缺失開罰

高雄市衛生局前往百貨稽查未發現老鼠蹤跡,但業者已承認有老鼠出沒。(高雄市衛生局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位於高雄市前鎮區一家百貨公司,日前被民衆發現7樓餐廳區有老鼠現蹤,讓工作人員追趕捕捉,高雄市衛生局到場稽查,雖未發現老鼠蹤跡,但業者已承認確有此事,並揪出多項缺失開罰。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前往稽查時雖未發現老鼠蹤跡,但業者已承認於17日確實有捕獲老鼠,雖已實施公共環境消毒作業,但老鼠現蹤已違反高雄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辦法第8條,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6款規定,依法裁罰3萬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另外發現,百貨餐飲作業區地板溼滑、有米粒、落塵、烤箱烤網污垢等多項缺失,飭令業者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及第44條第1項規定,裁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說,業者雖已定期委外合格病媒防治業者,執行環境清潔相關作業,但老鼠仍現蹤,提醒餐飲業者應設置有效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落實「不讓鼠來丶不讓鼠吃丶不要鼠住」措施,廚餘也應妥善處理加蓋,落實環境整頓,避免孳生鼠媒,並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加強作業場所、設施設備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