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容積移轉改爲土地市價計算代金 輕軌增額容積擬接棒實施
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陸炤廷21日被問到此事時回稱,此事關係重大,包括美術館、農16、亞灣等關鍵區域的許多建案,都將受到影響,一個住宅大樓如果依照現有輕軌增額容積規定,折繳代金取得容積30%的金額只要1.2多億元,如果改爲土地市價計算,代金恐將飆至3億多元,幅度逾150%。
消息指出,由高雄捷運局負責的輕軌「增額容積」,目前是100%以公告土地現值計算折繳代金,以提升建築基地的容積,不過,捷運局正研擬草案,將折繳代金的方式,配合中央政策方向,由公告土地現值改爲土地市價。
根據「高雄市政府審查環狀輕軌增額容積申請案件許可要點」,輕軌站體周邊400公尺及800公尺的範圍內,可分別增加30%及15%的基準容積,至於代金計算方式的改變,則是參照中央法規「都市計劃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9-1條」。
高雄捷運局表示,正在研擬輕軌「增額容積」代金折繳,改爲土地市價,主要是既有的大衆運輸場站周邊「容積移轉」,以公告現值計價折繳代金的模式,遭到內政部函催修正,因此,準用容積移轉模式的輕軌「增額容積」,也必須跟着調整。
日前,負責受理申請「容積移轉」的高雄都發局,就是因爲監察院糾正內政部,而內政部多次函催高市府之後,而與高雄市不動產開發公會、以及大高雄不動產開發公會這2大公會,達成共識,建商申請容積移入,可自行單一選擇100%公設地抵繳、或100%繳交代金,也可二者做不同比例的混搭,但,如果要採取繳交代金模式,將以容積移入的接受基地市價計算,不再以土地公告現值計價。
陸炤廷指出,既然輕軌「增額容積」是準用「容積移轉」的精神,建築產業願意支持,但,也希望高雄捷運局改變制度時,比照高雄都發局的模式辦理,同意建商申請容積移入時,可自行單一選擇100%公設地抵繳、或100%繳交代金、或二者做不同比例的混搭。
高市府表示,輕軌「增額容積」的制度及政策目的,是以收取折繳的代金,籌措輕軌興建的經費,與「容積移轉」折繳的代金,用以購買公共設施保留地的目的不同,因此,未來輕軌「增額容積」新制實施時,由建商選擇100%公設地抵繳的這個選項,恐不會出現。
高雄捷運局說,此一都市計劃草案目前還在研擬階段,完成之後,將會依法公開展覽30天,屆時,捷運局將會與建築業界、民意代表進行溝通、意見交換,尋求妥適的建議方案,再送交高雄市都委會審議後,再行公佈實施,預估今年底或明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