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容積轉移代金 首年爲市庫挹注1.37億元收入
基隆市政府今年1月起,推動容積轉移代金制度,第一年就爲市庫挹注了1.37億元新臺幣的收入。(張志康攝)
基隆市政府自今年1月起,推動容積移轉代金機制,截至今年9月底爲止,基隆市已有兩處建案完成容積代金金額評定,並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這兩案也爲基隆市庫挹注1.37億元的收入。市府都發處表示,這項制度的推動,有助於包括基隆捷運或其他重大都市建設的推動,提升整體公共環境品質。
以往,建案在進行開發時,建商往往會利用捐贈公設保留地的方式,換取建案的容積。但因爲沒有限制捐贈的公設保留地必須在原縣市,也常有建商捐贈位於外縣市的畸零地給市府,徒增公部門的管理負擔。舉例來說,基隆市政府就在包括新北市萬里、金山等地擁有土地,另外,基隆某社區的部分道路用地,竟屬於某縣市鄉公所所有。
爲此,基隆市政府自去年開始推動容積移轉代金機制,自今年1月1日起實施。截至今年9月30日爲止,基隆市政府都發處已經完成兩處開發案的容積代金金額評定,並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予建商。這兩案也爲基隆市的市庫帶來高達1.37億元的收入。
基隆市都發處長謝孝昆表示,相較原有的捐地換容積的模式,容積移轉折繳代金機制的行政作業更簡、快速,後續建設在協助市區老舊房屋改建時,也提供建商在都市更新開發時,財務計劃方案的額外選項。未來也會持續鼓勵有需求的業者朝向折繳代金方式申請容積移入。
據瞭解,今年第一件容積移轉代金申請案,是在基隆市安樂區大武崙的一處建案,都市計劃使用分區爲住宅區,基地面積近2500坪,因基地鄰接12公尺寬的武嶺街,依法可移入容積上限爲基準容積的30%,該案透過容積移轉折繳代金新制提出申請,全數以繳納代金辦理。單是這個案件,就爲市庫帶來1.12億元的收入。
謝孝昆補充,開發商在提出申請後,需繳交估價作業費用,市府則會依相關規定,委託3家專業估價師進行估價,並經審查會議通過,市府纔會核發容積移轉證明。今年完成的兩件容積移轉代金案件中,共爲市庫挹注了1.37億元新臺幣的收入,這筆收入後續將用於基隆捷運的相關開發、土地徵收等,將可望進一步有效推動基隆捷運或其他重大市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