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獎提高投票率 洛杉磯發奇想

洛杉磯去年市長選舉投票率僅23%,爲提高投票率洛城倫理委員會經表決後提議,市議會可考慮以現金獎勵方式,吸引民衆踊躍投票。

「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網站報導,倫理委員會14日以3比0表決通過,要求市議會認真考慮在市議會選舉時,以財務誘因及隨機抽獎方式鼓勵選民投票,可能明年就會實施。

報導指出,依洛城經費來源而定,這個構想可能必須提案表決。倫理委員會委員們說,他們無法確定,獎該有多大和多少,所以應先試行辦理,以測試這個構想。

委員會主席霍克曼(Nathan Hochman)說:「獎金可能訂爲2萬5000美元或5萬美元。」

美國聯邦法律禁止選民拿錢投票,但是倫理委員會委員、本人是律師也是法學教授李文森(Jessica Levinson)聲稱,此法令不涉及不含聯邦職位的選舉。

加州法律禁止以金錢禮物買通選民投票給特定人選議案。霍克曼說,獲得投票日彩券條件只是進入投票所投票,而不一定要投給特定人選。103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