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師勒殺馬國女大生二審仍判無期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勒斃馬國女大生的男子陳柏諺,二審的無期徒刑遭撤銷發回更審。(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土木工程師陳柏諺,2022年10月間找上在IG上認識6個月的馬國蔡姓女大生,最後在女方租屋處中,掐死女子。陳男一二審均遭判處無期徒刑,其中二審他更翻轉態度,從否認變成全部坦承,更哭求法官輕判,但仍遭判無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爲本案仍須釐清,8日撤銷發回更審。
據瞭解,陳男家中經營營造業,家境優渥。他在2022年4月間、亦即案發前半年就透過IG認識蔡女,並逐漸動心。不過檢方認爲,陳男在案發前一個月就以手機搜尋「殺女友爲度她成佛」、「爲什麼能殺動物不能殺人」、「妻子、女友、孩子、皆成他手下亡魂…號稱信佛卻專殺身邊人」、「殺人度她」、「殺人魔在屠殺時腦中到底想些什麼」等文字。檢方認爲他此時已萌殺人犯意,之後才計劃對女子動手。
案發於2022年10月間,陳男約出蔡女共進晚餐,之後陳男就多次進出蔡女位在臺北市士林區大東路租屋處。2人關係變深後一個禮拜,蔡女向陳男表示,希望自創一個品牌;陳男允諾協助,隨即以一卡通MONEY轉9萬9999元給蔡女,做爲「贊助金」。
但陳男第二天就反悔,向蔡女索討這筆金錢,2人發生口角,陳男激動之下,以右手用力掐扼蔡女頸部,左手拿起牀邊擺放的粉色玩偶遮掩蔡女臉部,最後將蔡女掐死。陳男眼見蔡女已經斷氣,便以棉被鋪蓋蔡女屍體,並將蔡女的IPhone手機帶走。
陳男犯案後回到位在鶯歌的租屋處,打電話、傳簡訊告知家人自己想尋短,家人趕緊報警。警方尋到陳男住處,發現他疑似吞藥,將他叫醒後,他隨即脫口說出「我殺人了」,並說出死者身分、住處,「掐死了」、「她已經死透了,我不敢自殺而已」。
警方不敢大意,通知轄區士林分局前往察看,赫然發現屍體,全案爆發。陳男遭羈押並被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陳男卻矢口否認殺人,辯稱自己是「謀爲同死之加工自殺罪」。一審法院不採信,重判無期徒刑。但案件上訴二審後,陳男卻突然改口坦承所有犯行,並痛哭說父母年紀已經很大,希望自己能盡孝道,請求高等法院予以酌減,輕判有期徒刑15年。但高等法院認爲陳男並非真誠悔悟,因此仍重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爲原審判決針對陳男是否自首?是否應依自首規定減刑?均缺少論述,因此認爲本案仍有釐清必要,撤銷發回,由高等法院更爲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