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的無照營運惡夢
前幾天北二高崩山事故現場仍在清理,卻傳來二高另一工地的工安事故,不僅全國民衆都對公共工程打了問號,對於身爲工程人的筆者,更是擔憂。面對此一困局,正是推動《土木工程法》的時機,以中止「無照營運」的公共工程亂象,重塑人民對於公共建設的信心。
何謂「無照營運」?亦即目前所有的公共工程的新建、增建、改建、修建,不需要取得主管工程機關的許可程序,而逕由工程主辦機關內部的審覈機制,即直接進行工程設計、施工及營運。
造成無照營運的主因,系由於臺灣的工程法令一直未有縱整的土木建設部進行整合,以致目前的各類公共工程相關法令散佈在公路法、鐵路法等土木工程專業法令中,作爲興建各類土木工程之依歸。而上述法令不僅不合時宜,亦僅針對功能性、組織性及制度面加以規範,對於公共工程最重要的規畫設計品質與營運維護管理,並未有法律責任明確規範,使得人民經常使用的公共工程處於無照營運的狀態。
以此次北二高災變爲例,無照營運有二個最大的缺憾,分別是規畫設計未經第三公正單位審查及由機關內部進行營運維護的自我管理。
若能採用《土木工程法》草案第二十八條之委託審查機制,讓法律明定之公共工程許可程序時,公務員則必須將公共工程之設計圖說委託客觀的第三公正專業技術團體進行審查,主管工程機關再根據審查之結論,作爲發給該公共工程許可興建執照之依據,也才能「有照營運」,讓公共工程更有保障。
北二高的無照營運維護,僅光靠編制內人員在路權範圍內的目視巡勘方式,其實並不夠。此一現象充分反映政府的管理效能與制度,跟不上邊坡工程科技之發展。因爲邊坡地表下的土壤與岩石材料,在設計的過程中已做了適度的簡化,它與設計工法反映出的邊坡安全性,必須藉由先進的邊坡監測儀器與專業的判讀,才能將實際人工邊坡的工程行爲,回饋到原始設計上,以便調整維護策略,進行正確的邊坡維護作爲。
上述的人工邊坡營運維護過於簡略,除了未考慮到坡地工程的營運維護必須與原始規畫設計不斷的檢核,另外即是忽略了「行政」與「技術」分立的現代政府體制。因爲國道的營運安全如果僅靠機關內部的技術人員來執行,不僅責任太重也錯用了他們行政的專長。目前私有的坡地社區安全檢查即是委託第三公正專業技術團體進行,真正做到落實行政與善用專業技師的專業。
民間蓋一棟小小的房子都要請領建照及使用執照,並將相關設計書圖文件存檔備查,但金額龐大、與所有民衆生活息息相關及關係國家形象的公共工程卻是仍然不須請照的現況,這恐怕是全國民衆無法接受的事實。當社會不斷的進步的同時,公共工程的典章制度也必須與時俱進,才能藉由良善的管理,提升工程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