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重罰 美時將提行政訴訟維護權益
針對公平會對臺灣東洋、美時大腸癌用藥涉及聯合行爲的重罰案,美時12日晚間表示,公司從未有企圖干預市場自由競爭機制行爲,將於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書後,與律師研議提出行政訴訟以維護公司權益。
美時表示,公平會認定該公司等2家藥廠就大腸癌用藥涉及聯合行爲案,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5條第1項聯合行爲禁止規定,對美時處以6,500萬元罰鍰。公司深表遺憾,並重申從未有企圖干預市場自由競爭機制行爲,更無與其他事業相互約束彼此的事業活動,限制彼此間競爭、影響治療大腸癌藥品供需市場功能的行爲。
美時說,自1966年成立以來,即兢兢業業地耕耘臺灣市場,不僅致力培養在地研發人才、持續投資南投製造廠區,期能以臺灣市場爲發源基礎,俾以最大化臺灣在地優勢。近年更透過持續引進國際級策略夥伴的跨國資源,將臺灣製造發揚光大,打造臺灣唯一能外銷超過150個國家市場的癌症研發製造中心,在在皆爲擴大產品出海口,搶攻國際市場爲目標。
未來美時仍將秉持對臺灣製藥產業服務貢獻之初衷,持續深根臺灣、並與全球合作伙伴致力將臺灣製造拓展至國際市場,並肩臺灣製藥產業迎接全球化挑戰。
對於公平會的處分,美時表示,對公司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公司將於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書後,與律師研議提出行政訴訟以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