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股》公平會重罰 東洋、美時皆將提出行政訴訟

公平重罰東洋(4105)與美時(1795)2.2億、6500萬元罰鍰,兩家公司皆喊冤,東洋將在收到處分書後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美時也將於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書後,與律師研議提出行政訴訟以維公司權益

東洋指出,公平會認定本公司與美時簽署經銷協議,取得大腸癌「復愈膠囊」的獨家代理權之事構成聯合行爲並開罰2.2億元。公司深入檢視公平交易法相關規定後,認爲此商業行爲未違反公平法、無涉聯合行爲,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以維護公司商譽股東權益

美時則說,對此深表遺憾,並重申從未有企圖干預市場自由競爭機制之行爲,更無與其他事業相互約束彼此的事業活動,限制彼此間競爭、影響治療大腸癌藥品供需市場功能行爲,公司將於收到公平交易委員會處分書後,與律師研議提出行政訴訟以維本公司權益。

東洋進一步指出,被公平會裁罰的此一聯合行爲,繫於2008年到2009年間,由時任臺灣東洋董事長林榮錦所決定的商業營銷模式,惟目前臺灣東洋經營團隊就臺灣東洋現保存之相關文件對前董事長林榮錦十多年前的決策過程、商業往來談判內容,尚難以全盤瞭解,如今公平會裁定前董事長林榮錦決定之商業營銷模式違法,臺灣東洋待收到正式處分決定書後,將偕同律師檢視處分決定書中所依據之事證及文件,評估前董事長林榮錦當年決策過程、商業談判往來是否涉及損害公司權益,若其中確有涉及不法情事,東洋將對林榮錦採取必要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