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機車申訴 一年41件
北市法務局18日公佈公佈109年度受理共享運具消費申訴案件統計結果,去年共受理66件共享運具消費申訴,其中以機車41件居冠,主要類型包括還車超過營運範圍、車輛毀損賠償、App系統缺失等,提醒消費者使用前應先確實相關權益及收費等。
法務局表示,共享運具爭議件數中以共享機車較多,約佔六成。提醒消費者使用共享機車務必注意業者營運範圍,如果還車的地點超過營運範圍,可能導致還車失敗,甚至業者還會收取高額的「調度處理費」,消費者不可不慎。
法務局指出,租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或糾紛,都應報警處理,切勿私下和解,以避免後續相關責任歸屬難以確認;如有車損要維修,也應送往業者指定廠商或原廠。另外應瞭解租還車程序,纔不會以爲已完成還車,系統卻仍持續計費。
法務局指出,雖然「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目前還在預告訂定階段,但臺北市政府於107年11月19日率先全國制定公佈「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將共享運具業者納入管理,避免共享運具妨礙道路交通,保障使用者權益,交通局亦不定期派員稽查業者有無依覈定的營運許可內容、服務區域營運,以提升共享運具的使用效益和發展。
法務局說,在2020年配合交通局輔導本市共享機車業者,就會員規章及租車條款依上開草案內容改善,並針對共享機車常見消費爭議案例,包括:租車卻發現車輛故障、機車遺失或被盜、發生擦撞或毀損、業者營運範圍告知、違停罰單、系統未成功還車持續計費、車體毀損、遺失及被竊所生保險賠償等消費爭議案例提出分析,具體建議消費者該如何確保權益,詳細內容請參考法務局消保網-消保主題專區「共享機車常見之消費爭議說明」。
法務局提醒,爲避免上述消費爭議,建議消費者在租用前應確實瞭解會員權益及租金收費標準等相關說明。若消費者有任何涉及本案之消費疑義,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1999」轉7812詢問,法務局將會提供消費諮詢及協助申訴,以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