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北市衛生局推3免到院服務

預立醫療決定書。(報社資料照片)

《病人自主權利法》自2019年上路後,民衆諮商後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可選擇希望或不希望維持生命治療或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截至今年3月底爲止,臺北市簽署人數超過1萬7000人全臺最高。臺北市衛生局提醒,目前有4家醫院提供遠距諮商服務,不用親自到醫院一樣可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後,民衆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立下書面「預立醫療決定」即可表達重症時的醫療意願,只要是末期病人、永久植物人,或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極重度失智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疾病,可選擇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衛生局指出,臺北市簽署人數至3月底爲止超過1萬7000人,但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加上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過高,降低民衆簽署意願。爲了鼓勵民衆勇於爲自己發聲,已開放遠距諮商、團體諮商及在宅諮商服務,讓民衆不需要前往醫院,也可以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

衛生局說明,臺北市計有4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提供遠距諮商服務,包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臺北榮總、臺大醫院及臺北附醫,不方便前往醫院或其家屬位於南部或海外的民衆解決距離障礙。

團體諮商模式對象包含各類社福長照機構、合法立案之企業、機關團體員工及其家屬,機構內需備有隱密可分組空間供諮商使用。

在宅諮商則由聯合醫院預立醫療照諮商團隊至個案家中進行諮商服務,衛生局表示,個案須符合以下條件纔可申請,包含具意識表達能力的居家醫療服務個案及其家屬、具意識表達能力其他失能者及其家屬,失能者意指全癱無法自行下牀、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或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者。

衛生局表示,臺北市各家機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約在2250至3700元間,團體諮商則可邀請親朋好友前往諮商,收費標準公告於衛生局網站預立醫療決定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