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念平臺-疫情下 餐飲業加盟與公平會執法

今年餐飲業受到疫情衝擊,全年恐爲負成長,將會成爲近二十年首見。面對疫情影響,餐飲業爲求生存而加緊開展各種佈局,有業者積極推動外送業務,期望外送成爲收入支柱;也有業者開始製作冷凍食品,經由便利商店電商通路銷售,滿足消費者在家自己煮的需求;還有業者團結大合作,推出聯合優惠或跨店集點活動,以此吸引消費者上門用餐

有趣的是,筆者發現不少排隊名店或過去堅持直營的連鎖餐飲品牌,開始實行開放加盟計劃。爲何從堅持直營改爲開放加盟?不外乎降低開店營運成本費用風險,同時提高營收並追求現金流。相同策略思考也可見於服飾業,例如日本連鎖服飾品牌優衣庫,過去就曾因資金不足而開放加盟。其次,有報導指出,受疫情與無薪假影響,瀏覽與詢問加盟創業者,比去年同期更多,疫情衝擊似乎反而帶動加盟創業。

那麼,餐飲業要怎麼樣才能透過加盟展店,既符合法規範,又能夠找到適合加盟者一起攜手前進?開放加盟其實要做的事情很多,除了加盟總部想到的招募加盟者與備妥加盟契約外,還要建立篩選加盟者的機制與提出加盟資訊揭露書。

加盟總部招募加盟之所以必須揭露加盟資訊,是因爲「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爲案件之處理原則」第3點規定。而公平交易委員會要求加盟總部揭露加盟資訊,是爲了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確保加盟事業自由與公平競爭。更具體來說,公平交易委員會要求加盟總部充分揭露加盟資訊,是爲了解決加盟總部與加盟者資訊不對稱的問題,避免加盟者誤判而選擇錯誤,如此也可讓正當合法的加盟總部吸引更多加盟者,促進加盟體系的競爭。

加盟資訊揭露的範圍很廣,包括開始營運前各項費用、營運期間各項費用、對於加盟經營關係的限制及加盟契約變更、終止及解除的條件等等共七款應揭露的加盟資訊。須注意的是,這七款應揭露的資訊只是公平交易委員會的例示規定,是加盟總部揭露加盟資訊的最低標準。如果有其他足以影響加盟者決定的資訊,一樣應該揭露。

說到這裡,事情很明白,加盟總部要招募加盟,就必須揭露加盟資訊;加盟者要找到對的加盟總部,應該事先詳閱加盟資訊揭露書;公平交易委員會要維護連鎖加盟的交易秩序,應該積極調查有無總部未揭露加盟資訊。

可是,至今仍常見或聽聞有加盟總部沒有揭露加盟資訊,或加盟總部打着月營收可達50到70萬元的加盟廣告。如此受害的不只有加盟者,還有依法揭露加盟資訊的加盟總部。

因爲民衆選擇加盟創業時常會貨比三家,看到依法揭露的總部詳列要付的費用與要受的限制這麼多,多半打退堂鼓;如果有總部省略加盟重要資訊,就產生引人誤導效果結果老實揭露的加盟總部反而是笨蛋

近來已有學者呼籲總統宜責成公平交易委員會進行加盟市場調查。本文非常贊同,公平交易委員會於2016年曾調查民衆對加盟處理原則的認知度,接下來宜效法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年公佈的便利商店加盟店調查報告,或去年公佈的數位平臺調查報告,廣搜加盟者的意見與加盟總部的迴應,掌握未來執法重點違法加盟行爲。

因公平交易委員會就未揭露加盟資訊的執法,仍須迴歸公平交易法第25條,看加盟總部違法行爲是否足以影響交易秩序。因此,爲讓加盟總部與加盟者清楚明瞭公平交易委員會的執法標準,同時減少公平交易委員會的行政成本,公平交易委員會宜建立並公佈認定加盟總部影響連鎖加盟交易秩序的具體標準或排除適用的範圍。

然而,公平交易委員會積極調查違法加盟行爲和公佈案件篩選機制,是不是必然抑制加盟發展和放任小型總部違法?長遠來看,積極調查違法加盟行爲,可以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進而活絡加盟發展;建立案件篩選機制,可以降低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成本,且有助於吸引更多優質餐飲業開放加盟,對加盟發展反而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