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竊自稱當臨演偷雞蛋、肉鬆麪包 「傳票請寄電視臺地下2樓」

王姓慣竊自稱住在電視臺,因肚子餓外出偷雞蛋麪包果腹。(圖爲資料照/記者林悅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王姓男子今年1月間,連續在臺北市松山區等地,犯下多起竊盜案件,除了偷拿別人放在機車上的雞蛋,還3度到便利商店行竊,而且專偷肉鬆麪包,檢警將他緝捕到案後,他自稱是電視臺臨時演員,而且就住在電視臺的地下室,因爲肚子餓所以行竊,臺北地檢署2日依5個竊盜罪嫌將他起訴。

40多歲的王男先前就有多次竊盜前科,2020年1月中旬,他在路上看到有人把雞蛋留在機車上,就順手牽羊拿走了幾顆,幾天後,他又疑因肚子餓,接連3天到便利商店偷拿肉鬆麪包果腹,另外還涉嫌偷騎走別人的腳踏車

臺北市警信義分局獲報後,根據監視畫面循線將王男緝捕到案,辦案人員看王男打扮較爲邋遢,戶籍又登記在戶政事務所,原以爲是個貧苦街友,沒想到他語出驚人,自稱並非居無定所,因爲是電視臺臨時演員,希望檢警有傳票文書,可寄到電視臺的地下2樓給他,不過無論他的身分爲何,因犯行明確,被依竊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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