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涉光電案 經部:已開甄審會調查、待法院判決
媒體報導臺南力暘光電案,能源署官員已被起訴但仍執行職務,且行政調查無下文。經濟部今天迴應,已召開2次甄審會議調查,但因能源署並無司法調查權,後續將視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決結果進行應有處置。
南檢偵辦臺南市俗稱「小二甲」弊案(面積未達2公頃非都市土地申請使用地類別變更作太陽光電設施使用)起訴15人中,有5人爲公務人員,其中包括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媒體今天報導指出,經濟部行政調查牛步無下文。
經濟部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自今年4月26日臺南地檢署發佈起訴訊息後,能源署即於5月7日召開正式甄審會議討論,但因當時地檢署未提供完整起訴書,欠缺具體詳細內容可供討論。因此決議請林文信於接到起訴書後即應提供能源署,林文信於5月27日收到臺南地檢署起訴書後即轉交能源署。
能源署表示,於113年6月5日召開第2次甄審會議進行調查,林文信針對起訴書中所認定內容有不同意見,亦提供相關錄音佐證。但因能源署並無司法調查權,也不具事實認定的專業及權責,因此決議尚需由法院來作最後的判決。
能源署指出,目前法院已經開庭一次,後續尚待法院通知,能源署並無遲延處理或怠惰。依法令規定,法院判決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林文信仍維持現職,但已對其工作內容進行調整,不再接觸任何力暘案件。
能源署表示,除早已全數暫停力暘所有案件審理,並已於7月1日函請臺南市重新確認力暘公司所送資料,及同時要求臺電公司不得支付力暘公司任何購電費用。
能源署強調,自4月26日臺南地檢署發佈林文信受起訴迄今,已於5月7日及6月5日進行二次甄審會議及討論,並於7月1日即予以處理,後續也將視地方政府回函及法院判決結果進行應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