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犯今起一審改爲高院審理 法務部:全國偵辦29案

國安犯罪今起一審改爲高院審理,法部:全國10檢察機關偵辦29案。圖爲法務部。(本報資料照)

共諜案屢輕判,蔡政府修正《國家安全法》,將共諜案國安犯罪,改由二審法院爲第一審管轄,並設立專庭專股法官審理,自12月1日正式施行,對此,法務部表示,法務部已邀集臺灣高檢署通盤檢討全國偵辦中國安案件,整備國安專組檢察官專業及人力,目前全國共有10個一、二審檢察機關,針對29件中共在臺發展組織案件積極偵辦中。

法務部說,考量國安案件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且案件具有機敏性、專業性,故《國安法》修法改由高等法院爲第一審管轄,並得設立專業法庭或指定專股辦理,藉由二審專責檢察官豐富辦案績驗,達成速偵、速審、速定罪、嚴懲不法之目的,維護國家安全。

法務部表示,近日屢發生廠商以大陸地區產製贗品交貨,有危害國防軍事戰力、國家安全之虞,爲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之安全,《國安法》增訂廠商履約交付陸製品及不實軍品罪,確保國防軍品及設施之安全。

法務部說,因應《國安法》第二階段自今天起施行,法務部超前部署、期前整備,邀集臺灣高檢署通盤檢討全國偵辦中國安案件,研議增補國安專組檢察官人力與設備、強化偵查國安案件專業,另會同司法院針對案件籤移、合併管轄、送卷、羈押中人犯、通訊監察、通緝、團隊辦案等通函全國各地檢配合辦理。此外,爲發揮檢察一體精神,擴大維護國安量能,一二審檢察機關於必要時將採團隊辦案之模式。

法務部說,目前全國共有10個一、二審檢察機關針對29件《國安法》發展組織案件積極偵辦中。《國安法》第二階段施行後,二審國安專組檢察官將積極偵辦國安案件,遏止不法滲透勢力之猖獗,以確保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