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貨當自強

位於北京的一家喬丹體育零售店。(中新社資料照片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宣佈「喬丹商標案」終審裁決,大陸喬丹公司強調取得74案勝訴,僅4案發知識產權局重新裁定。大陸喬丹即使贏得商標,也已失去商譽,得不償失。

大陸法院承認「喬丹」姓名專屬於飛人喬丹,但提告太晚,已超過追訴期,因而敗訴。

冒用喬丹姓名是抹不去的污點,不僅給企業的商譽帶來損害,也連帶大陸國際聲譽受損。大陸欲擺脫長久以來的侵權、盜版、仿冒的名聲,需要更多的企業以踏實的精神,建立自己的國貨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