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觀察:“伏特颱風”再證美國網絡霸權惡行
肖君擁
近期,中國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計算機病毒防治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和360數字安全集團聯合發佈一份專題報告,揭露美國政府機構炮製所謂“伏特颱風”黑客組織的真實面目,以及美國藉此對華進行惡意炒作的幕後真相。
報告詳細分析了美國政府機構如何策劃並實施虛假信息散佈和輿論操控行動,該行動由美國情報機構幕後策劃,國會反華議員、多個聯邦政府部門以及“五眼聯盟”國家網絡安全主管部門共同參與,旨在通過製造和渲染“中國網絡威脅論”誤導美國公衆和國會議員博取政治資源,侵害中國企業合法權益。
報告指出,“伏特颱風”虛假信息事件始於2023年初,至少分三個階段進行。首先,在準備階段,美國政府官員一方面呼籲國會延續《涉外情報監視法案》(FISA)第702條款,另一方面在關島美軍基地虛構網絡攻擊事件,利用微軟公司的技術分析報告,並與其他五眼聯盟國家機構合作,爲延續“702條款”造勢。其次,在“攻堅”階段,美國政府機構利用虛構的“伏特颱風”組織恐嚇國會議員,使“702條款”得以暫時延續,同時與部分反華議員勾結,意圖打壓中國互聯網企業。最後,在“成果鞏固”階段,美國政府機構通過虛假信息行動,推動國會正式通過法案,實現了“702條款”的長期延續以及對中國的打壓目標。
美國相關機構的一系列行動並非毫無破綻。技術團隊發現,美國政府機構與網絡安全企業在“伏特颱風”事件上的口徑並不一致,美國官方預警與相關企業聲明存在矛盾,甚至出現美國網絡安全企業修改報告內容以配合政府的情況。此外,美國網絡安全主管部門的行爲也顯現出前後矛盾,比如在宣稱清除中國黑客攻擊的同時,又聲稱中國黑客正潛入美國關鍵基礎設施。
美國方面不僅“賊喊捉賊”,更爲嚴重的是,其在實施“伏特颱風”行動的同時,還對中國政府、高校、科研機構、大型企業和關鍵基礎設施實施了大規模的網絡攻擊。自2023年5月以來,有美國官方背景的黑客組織對中國實施的網絡攻擊超過4500萬次,受害單位超過140家,而這些攻擊行動的背後正是702條款的授權。
令人擔憂的是,未來美國網絡安全企業可能在情報機構的操控下,炮製更多虛假的“外國政府支持的網絡攻擊活動”敘事,以欺騙國會批准更大規模的預算,增加納稅人的債務負擔。美國情報、軍事機構經常以國家安全爲由,與供應商勾結,編制虛假預算,購買質次價高的產品,實現利益輸送。
美國相關機構的這一系列行爲,對國際法和網絡空間治理規則構成了嚴重挑戰。他們濫用行政權力,操縱網絡安全企業和其他行政機構,製作和傳播虛假信息,並且其利用“伏特颱風”計劃作爲藉口,擴大對其他國家的網絡攻擊和監控,該行爲違反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即國家不應從事或支持任何損害他國主權和安全的活動。
同時,美國情報機構通過虛假信息行動,力圖擴大自身的網絡監控和滲透能力,這種做法違背了國際人權法保護個人隱私的規定;其通過製造虛假的網絡安全威脅誤導公衆和立法機關,這直接違背了美國的憲法精神,構成對國會以及民衆知情權的侵犯。通過“伏特颱風”計劃,他們企圖操縱輿論和製造恐慌,從而獲取額外的財政預算,這不僅違背了透明度和責任原則,還可能構成對納稅人資金的不當使用。
美國憲法和相關法律要求政府支出須有合理依據,而“伏特颱風”計劃顯然缺乏正當性和合理性。該行動中所涉及的虛假信息傳播和輿論操控,不僅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對於言論自由的保護,還觸及了《通信規範法》中禁止傳播虛假信息的條款。憲法第一修正案旨在保護公民的言論自由,但在該修正案下,政府不能濫用權力製造和散佈虛假信息,尤其是當這種行爲意圖誤導公衆、國會乃至國際社會時,便構成了對言論自由原則的扭曲運用。
美國自詡爲國際法治標杆和“人權燈塔”,但其行爲卻與這些稱號背道而馳。美國政客在處理國內政治問題時應關注自身,不應總是將中國當作“擋箭牌”,妄圖孤立和遏制中國的發展。美國的“702條款”是構建黑客帝國的法律基礎,不僅對美國人民構成威脅,也是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各國主權安全和個人隱私權的嚴重威脅。
“伏特颱風”系列行動不僅再次證實了美國網絡霸權主義的肆無忌憚,也客觀反映了其在國內外政治利益衝突下的扭曲邏輯。中國及其他國家應保持高度警惕,加強網絡安全防護,揭露和抵禦此類網絡霸權主義行徑,共同維護網絡空間安全與文明秩序。
(作者是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